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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口市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着力解决村(居)务公开不全面、不及时、形式单一等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通过在全市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工作,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力、务实有效的村(居)务公开工作全链条、立体化的“阳光”模式,让村(居)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市民“随手拍”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无为进一步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构建全民参与城市管理机制,保持公共设施良好使用性能,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促进形成全民共治格局,现结合我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奖励实施办法。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部署要求,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总抓手,紧扣河湖长履职尽责一条主线,扎实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农村生态河道全覆盖,努力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良好河道环境,为打造县域高质量发展北方样板、山东龙头提供坚强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龙口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为推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协调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依法依规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根据《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88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龙口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口以促进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有机结合、企业项目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为基本目标,按照“政府搭台、常态对接、政策引导、市场运作、跟踪评价、考核激励”的原则,通过政府搭建融资对接平台,银企之间形成“有组织、多形式、制度化”的合作交流机制,有效解决政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为深化政银企合作,优化营商环境,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银行机构“融资接地气,纾困解难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市充分认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有效举措,要充分发挥信息组织、网格、人员等方面的优势,搭建银企交流平台,主动推送市场主体名单、项目清单、政策扶持账单,与银行机构同向发力,助力市场主体爬坡过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同时,要结合我市“诚信建设年”活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精心培育“诚信龙口”城市品牌,全力打造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北方样板、山东龙头。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龙口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是新旧动能转换“五年取得突破”的决战之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工作起步之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挺进全国百强第一方阵前列、在全省率先基本建成县域现代化强市作出新贡献。

关于印发龙口市城市环卫市政精细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城市之美在于精致,城市管理在于精细。为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擦亮叫响既具现代美感又具龙口特色的城市品牌,回应群众对城市建设管理的新要求、新期待,城市管理部门不断强化精细管理、锤炼“工匠精神”、完善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方法,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龙口将按照精明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重构管理体系、整合作业队伍、创新作业方法、细化养护标准,推行“一把扫帚管到底”的机制,下足“绣花”功夫,打造路净、绿浓、城美的北方样板新形象。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龙口根据本市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结合农业产业发展现状,为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特制定2022—2024年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政策激励引导,不断优化种养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带农增收能力,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

关于印发龙口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巩固深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我市自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各级积极参与、主动作为,不断探索食品安全监督新机制,着力构建食品安全治理新模式,今年9月份继续被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授予山东省食品安全市称号。为进一步巩固提升食品安全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66号)和《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巩固深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鲁食药安办字〔2021〕18号)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关于印发龙口市农贸市场建设提升奖补意见的通知

为支持全市农贸市场建设发展,提高市场主体新建改造提升农贸市场的积极性,推动现有农贸市场规范升级,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21〕49号)和《关于印发<烟台市城区农贸市场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烟市监字〔2021〕1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奖补意见。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扩大全市集中供暖覆盖范围,进一步减少供暖盲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供暖行业安全、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当前老旧小区供暖现状,制定此实施方案。为扩大全市集中供暖覆盖范围,进一步减少供暖盲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供暖行业安全、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当前老旧小区供暖现状,制定此实施方案。龙口将深入贯彻党史学习教育,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工作部署要求,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全力推进“东热西进”“西热东进”管网覆盖范围内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提高集中供暖覆盖率,提升居民居住品质,让人民生活更舒心、更美好。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各级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发〔2021〕15号)要求,深入推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明确重点目标、攻坚任务和责任单位,打造公平、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和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特制定如下方案。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龙口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烟台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各单位自查报送、审核确认,我市2021年度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目录梳理工作已完成,现将《龙口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工作实际做好动态调整。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耕地开垦费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耕地开垦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中共烟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发〔2018〕 6号文件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严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促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指导意见》、《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市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制定本方案。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龙口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年,龙口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0]16号),促进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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