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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龙口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烟台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0年我市的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烟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沿着“一五五七”总体思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助力建设富美和谐、文明幸福的现代化新港城。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海洋环境质量达标规划的通知

为切实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加强近岸海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直排入海,确保龙口市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安全,保证区域水质稳定达标,结合龙口市实际情况,制定龙口市海洋环境质量达标方案。

龙口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规范烟草制品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进一步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龙口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龙口市文化和旅游局 龙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效能,促进文化旅游行业稳定、有序、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烟台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可以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通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补齐城市配套设施和人居环境短板,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提高群众在住有所居上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餐饮油烟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管理,有效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不断改善城乡空气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龙口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龙口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为切实规范我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理顺我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体制,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服务,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龙口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 12 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36 号文件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等12 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烟台市民政局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龙口市民政局 中共龙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 龙口市财政局 龙口市农业农村局 龙口市审计局关于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部署要求,现就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烟台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烟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议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村容村貌提升、农村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改厕为主攻方向,整合资源,集中攻坚,着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建设龙口美丽乡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到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活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管控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广大农村呈现“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全新面貌。

关于印发龙口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县级政府(管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的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龙口市省级外贸转型升级试点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政策,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市外贸转型升级,根据《山东省外贸转型升级试点县(市、区)奖励资金实施细则》(鲁商字[2019]98号)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2020年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相关要求精神,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巩固农村改厕工作成果,确保无害化卫生厕所发挥效益,结合我市农村改厕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根据中央、省、烟台市各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逐步把全市农村改厕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轨道,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着力解决我市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不彻底,布局不合理和服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提高建设管护水平。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0〕4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烟政发〔2020〕2号),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龙口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烟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烟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山东省、烟台市及龙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克服疫情影响,发挥好稳经济、保经营、促发展作用,现制定本措施。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过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掌握陆源入海污染物排放情况,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全口径。按照全面收集、逐个甄别、分类治理的原则,对排查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养殖单位、渔港商港码头、工业集聚区等排污口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全市入海排污口名录,分类造册;按照“一口一策”原则,制定全市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治,逐一完成销号。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为民服务实事的通知

实施灾害民生综合保险项目,多渠道提升知晓度,确保发挥保障作用;全域实现60至64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公交车,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落实援企稳岗、社保补贴、创业补贴、贷款贴息等稳就业扶持政策。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致力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在转动能中塑造高质量发展优势,在强支撑中构建内外联动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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