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52714/2022-05698 发布机构: 龙口市民政局 中共龙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 龙口市财政局 龙口市农业农村局 龙口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行政区划与地名 体裁分类: 意见
成文日期: 2020-05-15 发布日期: 2020-05-15
有效性: 关键词: “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龙口市民政局 中共龙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 龙口市财政局 龙口市农业农村局 龙口市审计局”
标题: 龙口市民政局 中共龙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 龙口市财政局 龙口市农业农村局 龙口市审计局关于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文号: 龙民〔2020〕22号 统一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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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民政局 中共龙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 龙口市财政局 龙口市农业农村局 龙口市审计局关于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龙口市民政局 中共龙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 龙口市财政局 龙口市农业农村局 龙口市审计局关于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龙民〔2020〕22号


各镇(街、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

为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部署要求,现就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烟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通过规范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和工作运行体系,不断加强村民委员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全面领导。镇(街、区)党(工)委和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等各类村级组织和农村各项工作。村党组织讨论和决定本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要问题,并及时向镇(街、区)党(工)委报告。需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村党组织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不断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

(二)优化村民委员会班子。广泛动员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细化候选人标准条件,推行自荐参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办法,对候选人资格条件实行市镇联审,真正把“讲政治、守规矩、重品行、有本事、敢担当”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民委员会队伍。严格落实《关于从严做好新形势下村干部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龙党建组发〔2019〕2号),实行村干部警示谈话制度和村干部有错无为退出制度,依法依规将不服从党组织领导、违反法律法规、履职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人退出村民委员会队伍。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时,镇(街、区)要及时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补选工作。

(三)健全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及其他村级组织。根据农村实际和工作需要,村民委员会可以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民政事务等委员会。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相关工作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依法推选产生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组长,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保障其依法开展活动,促进其发挥参与监督和建言献策等方面的作用。

(四)落实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实施办法》、《龙口市城乡社区协商目录》等文件精神,分层次建立协商制度,支持和帮助村民提升协商意识和协商能力,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村级协商格局。按照提出协商议题、确定协商主体、公告协商信息、开展协商活动、实施协商成果、反馈落实情况等步骤开展协商。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决策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等,鼓励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传播手段,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有效交流渠道。

(五)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双流程一记实”同步操作法,按照村党支部动议、村党支部会议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利益相关方协商、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决议实施、结果公开的决策执行流程。设置镇(街、区)党(工)委把关,工作片全程参与、全程跟踪、全程指导的决策监督流程,同时根据决策操作流程和决策监督流程具体步骤,配套设置《全程记实表》,全程实行“痕迹化”监管,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现民主规范。建立村级事务立项审批机制,作为村级事务决策的前置程序,决策事务严格“凡事必备”,未经乡镇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往下执行相关程序,对审计发现未报备的事项,实行责任倒查,并严肃追究相关村干部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镇级会商审核机制,对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议,成立镇级会审小组,每周固定1天为“集中会审日”,共同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会商分析、审核把关,会审不通过的事项一律终止流程。

(六)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村民委员会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通过村民会议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提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推进移风易俗,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社会治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对违背村规民约的,借助舆论和道德力量、运用自治组织的方式进行依法合理的规劝、约束。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村,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与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按照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联合制定的《村级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健全村级档案,及时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等工作,为本村各类组织及其成员、村民提供方便快捷服务。村民委员会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记录要规范,记载事项应包括开会日期、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出席人签名、列席人签名、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会议内容和表决结果等。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本中还应标明实到会妇女村民代表的数量和表决同意人数,确保会议和决议有效,如有必要可以让表决同意人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字,以留备查。

      (七)规范村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按照《龙口市关于调整村务公开目录的通知》(龙民〔2019〕29号)要求,规范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形式,实行村级事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并不断拓展和丰富村务公开内容。加强村务公开栏建设,在各村便于村民观看的场所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民委员会管辖多个自然村的,应在各自然村内设立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规格设置具体标准,原则上村务公开栏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底端与地面高度不得高于1.5米,具备防雨防风防晒设施,材质坚固耐用,便于长期使用。要充分利用好现有设施资源,避免铺张浪费、重复建设。村民委员会要明确专人负责村务公开栏的管理维护,对破损、脏乱差的公开栏要及时维修整改。鼓励基层在村务公开栏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村务公开形式,探索通过媒体、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

(八)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制定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并按照“一事一流程”的形式制定流程图,明确每项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规范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用权行为;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监督内容、工作方式、管理考核等作出细化和规范,确保村务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务实管用;规范村级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明确民主评议的内容、程序和民主评议结果的运用。健全完善常态化审计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审计监督机制。每届任期内,农业农村部门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每年进行一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因任期届满、辞职、被罢免、职务终止等原因离开本岗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要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解除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对乡镇代理服务中心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要及时向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登记参加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10日前公布;因辞职、被罢免、职务终止等原因任期未满离任的,审计结果在离任后一个月内公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依纪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九)加强代码证书的管理和使用。村民委员会要按照“龙口市XX镇(街道、区)XX村村民委员会”的格式规范命名,并确保印章名称与信用代码证上的一致。镇(街、区)要指导村民委员会加强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管理,在其依法履职开展民事活动时,规范使用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十)提升村民委员会的服务职能。镇(街、区)要指导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严格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支持本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推行代理代办制度,根据村民委托,以无偿代办的形式,提供帮办代办公共服务,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落实坐班值班制度,集中办公时间、坐值班人员安排及联系方式等,要对群众公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并与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扫黑除恶、乡村治理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好抓细抓实,及时解决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二)强化督查问责。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领导和指导工作不力、敷衍应付、处置不当等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要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其中的党员,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依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坚持“一村一策”,持续深入做好软弱涣散村村委会规范化整顿工作,每半年对软弱涣散村督查一遍,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落实,并跟踪验收整改情况。

(三)落实各项保障。按照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村民委员会成员基本报酬,建立健全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每年分层次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轮训一次,通过采取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其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优秀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的引领作用,注重发掘和培养一批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龙口市民政局 中共龙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 龙口市财政局 龙口市农业农村局 龙口市审计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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