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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龙口市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汽车维修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9年第20号)等规定,制定了《龙口市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龙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龙口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农牧发〔2021〕31号)《山东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鲁牧饲药发〔2021〕16号)精神,切实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全面整治兽药残留超标,有效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有效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打造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齐鲁样板”,制定本行动方案。

关于印发龙口市应急管理局“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龙口市应急管理局“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明确我市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和《原烟台市物价局、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烟价〔2017〕99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就我市殡仪馆遗体火化费收费标准及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明确

关于印发《龙口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等级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的通知

为推进龙口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公信力,根据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龙口市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龙口市行政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和管理工作。   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归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动态监测、鼓励修复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龙口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

为依法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效防范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关于重新明确我市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改委《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供热条例》等文件规定,对我市集中供热价格进行重新明确。

关于印发龙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的通知

为确保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行,及时发现运行维护管理和维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有效推进运维管理工作,按照《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鲁环发〔2020〕46号)、《关于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鲁环字〔2021〕3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

龙口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龙口市司法鉴定行业信用等级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的通知

为推进龙口市司法鉴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所及鉴定人的执业行为,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法律服务市场氛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龙口市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龙口市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所及鉴定人的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和管理工作。   司法鉴定行业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归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动态监测、鼓励修复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龙口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龙口市律师行业信用等级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的通知

为推进龙口市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执业行为,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法律服务市场氛围,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提高律师的社会公信力,根据《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和《龙口市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龙口市行政区域内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和管理工作。   律师行业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归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动态监测、鼓励修复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龙口市科研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倡导诚实守信,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龙口科技工作实际,特制定龙口市科研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推进改革方式、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施。全面分类落实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优化审批服务三种方式,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关于延长龙价发〔2018〕20号文件执行期限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原市物价局、财政局、住建局《关于确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龙价发〔2018〕20号)文件执行期限延长至2024年9月4日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相关要求,按照方案部署,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公布我市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1222号)和《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省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51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

关于印发《龙口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增强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效率,实行企业分类监管,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专家服务制度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和专家的作用,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专业化管理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安全管理人才缺乏、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真正做到“专业人干专业事”,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结合上级有关要求,现就我市建立安全生产专家服务制度通知如下。

关于转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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