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31391X2/2021-29867 发布机构: 龙口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7-02 发布日期: 2021-07-02
有效性: 关键词: “安全生产”“专家服务”“制度”
标题: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专家服务制度的通知
文号: 龙安办〔2021〕81号 统一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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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专家服务制度的通知

龙口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专家服务制度的通知

龙安办〔2021〕81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

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和专家的作用,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专业化管理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安全管理人才缺乏、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真正做到“专业人干专业事”,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结合上级有关要求,现就我市建立安全生产专家服务制度通知如下:

一、专家范围

国家和省、烟台市级、龙口市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具备在我市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资格条件);国家和省、烟台市级、龙口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的专家。

二、服务对象

全市所有企业,重点包括市14个安全生产指挥部牵头负责行业领域的企业。

三、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每年至少为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体检式”检查;为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指导企业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完善规程、开展检查、整改隐患、评估管控风险、组织宣传教育培训、抓好信息化建设、改进工艺、淘汰老旧设备、完善预案体系、组织应急演练、推进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制定全员责任清单和“一企一册”“一岗一册”、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等,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实现本质安全;及时向企业所在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反馈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鼓励引导企业按照自愿原则,自行对照专家范围选择聘请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或专家,每年开展“体检式”检查、常年提供技术指导、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行业领域或业务相近的中小微企业可以联合聘请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或专家进行指导服务。

(二)受聘用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或专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如实反映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指导帮助企业提升本质安全。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体检式”检查清单,对照清单逐项逐条进行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隐患问题逐一向企业交底,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同类型隐患或易重复出现的隐患,要深入分析、深挖根源,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建议并指导企业抓好落实。针对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帮助企业制定针对性的培训教育方案,并指导实施,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提升管理水平。自觉遵守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工艺技术保密要求。安全检查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报告并签名,检查报告应及时反馈企业、报告企业主管部门。

(三)广大企业在聘用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或专家时要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订合同不能代替主体责任落实。主动配合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或专家开展工作,如实告知企业的工艺危险性、安全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及管理等基本情况。发现重大隐患要按照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直报工作规定》,由企业、镇街区应急办、市政府安委会通过“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系统”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进行直报。分析专家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问题存在的根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隐患问题再次出现;建立隐患整改档案,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具体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生产专家服务工作,按照要求聘请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或专家开展好直管企业“体检式”检查,组织本地本行业领域的企业自行聘请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或专家开展“体检式”检查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逐年提高专家服务企业的比例。此项工作将纳入烟台市政府安委会对各区市、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市政府安委会也将次项工作纳入对各镇街区、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内容。接到本通知后,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转至所有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指导企业和服务机构抓好落实。

(二)强化结果运用。对于聘请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或专家开展“体检式”检查的企业,按照《烟台市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综合奖补实施办法(试行)》优先获得本质安全提升项目奖补资金;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强化指导服务工作,发现轻微违法行为以整改为主。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和专家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严格落实市场禁入、失信惩戒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服务工作成效。


附件:烟台市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提升综合奖补实施办法(试行).pdf


龙口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解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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