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930D/2022-05466 发布机构: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8-23 发布日期: 2021-08-23
有效性: 关键词: “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
标题: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龙教字〔2021〕70号 统一登记号
字号: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教字〔2021〕70号


各学校,直属各单位:

现将《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相关要求,按照方案部署,认真贯彻落实。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23日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上级教育部门的工作部署,为切实把“双减”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工作原则。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责任;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3.工作目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做好校内减负及配套改革,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1.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级部(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

学科组统一拟定作业范围,研究掌握作业难易程度,由学校学科组长负责。级部(年级组)进行各学科作业的统筹,把各学科组拟布置的作业统一汇总,进行评估,确定作业量是否适中。具体由级部主任(年级组长)负责,班主任配合实施。作业内容及作业量一经确定,任课教师不得擅自更改,如需变更,可替换作业内容,但不得增加作业量和难度。

教研室负责对全市各学校拟定的作业范围、难易程度及作业质量进行管理,各学校作业内容分学科学校统一备案,教研员定期对作业拟定情况进行监测指导,并做好记录。(责任科室:教研室学科教研员)

2.分类明确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五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不带回家,校内完成;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提倡大部分在校内完成。

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教师对诊断反馈性作业全批全改,严禁以任何形式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责任科室:基教科)

3.科学设计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学科教研员要结合教学研究,对教师布置作业提出指导性意见(责任科室:教研室学科教研员)

4.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责任科室:基教科)

5.做好家校沟通,科学利用课余时间。书面作业校内未

完成带回家的,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引导学生课余时间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

学校教师班主任要做好家校沟通,通过家长会、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醒家长,加强手机的校内校外管理,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认真学习《龙口市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教师、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提倡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兴趣小组活动,组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等。(责任科室:基教科、体育科,教研室家教室、劳动及综实室)

6.优化教学方式,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教师要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组织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情境教学。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加强课堂教学研究,强化备课管理,教师要充分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向课堂要效率,向课堂要成绩。

积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帮助学生做好入学准备,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责任科室:教研室学科教研员)

7.严格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全面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单纯以中考成绩为依据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责任科室:教研室学科教研员、基教科)

8.健全作息时间管理。保障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联合家长做好走读生作息指导,晚上休息时间小学生不晚于21:30,初中生不晚于22:00。

义务教育段走读生上学时间全市统一,即:4月至9月底,初中段到校时间不早于7:30,小学段到校时间不早于7:50;10月至次年3月底,初中段到校时间不早于7:40,小学段到校时间不早于8:00。有校车运行的学校原则上第一班校车到校时间不早于7:30;校车多班运行的学校可根据校车运行时间适当调整,原则上第一班校车到校时间不早于7:10。寄宿制学校起床时间不早于7:00,走读生上学时间与非寄宿制学校一致。上课时间4月至9月底,小学生不早于8:20,初中生不早于8:00。10月至次年3月底,小学生不早于8:30,初中生不早于8:10。

晚自习、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统一组织上课,不将学生自习时间分配到学科。(责任科室:基教科)

9.规范教材教辅。坚持在国家和省定目录内选用教材和教辅,坚持“一科一辅”原则,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责任科室:图书代办站)

10.严格规范办学管理。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德育工作指南,将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全过程。

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的筛查、识别和干预机制。

强化体育锻炼,引导学生科学锻炼,掌握健康知识,课间引导学生出教室活动,保护学生视力健康。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确保学生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

增强美育熏陶,开齐开好艺术课程,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全员参与的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培养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

加强劳动教育,落实劳动教育课时,开展劳动教育和劳动实践,建立学生值日制度,设立校内外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学生家庭劳动清单制度,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责任科室:基教科、体育科,教研室心理健康室、劳动及综实室)

11.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不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违规招生,不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坚持随机均衡编班,不设立重点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小学段除了学校合并、布局调整等因素外,原则上五年内不重新分班;初中段分班不超过一次。根据学生成长、学期变化、班级管理等合理调整学生座位时,不得随意调整座位,不得惩罚性调整座位。(责任科室:基教科)

12.全面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学校要制定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责任科室:基教科)

13.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征集、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利用国家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装备研究室及学校要加强线上教育教学资源的研究,建设市校两级优质资源库,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教研室要结合教师培训,积极探索,创造条件,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责任科室:装备研究室、教研室教师工作科)

14.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学校领导、教师要树立正确的质量观,要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抓质量,要在遵守办学规范的前提下抓成绩,释放教师的教育情怀,摒弃片面短视的功利化思想。不得片面以升学率、考试成绩评价教师;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要求;将“双减”工作与教师绩效考核、“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有机结合,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教师在“双减”工作中应有的作用。(责任科室:人事科、基教科)

三、统筹做好校外减负,加大校外培训机构从严整治力度,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15.坚持从严审批。积极主动协调审批局及有关部门,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任科室:职成教科)

16.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贯彻落实上级制定出台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聘用在编在职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责任科室:职成教科)

17.强化常态运营监管。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责任科室:职成教科)

18.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责任科室:职成教科)

19.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课余时间向学生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市局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

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城乡社区学习中心、文化体育场馆以及企事业单位职工活动室等场所在寒暑假社区托管服务供给中的作用,有效减轻家长照顾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责任科室:基教科、职成教科)

20.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科学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责任科室:职成教科、规财科)

21.全面开展学科类培训机构情况摸排。立即对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掌握培训机构的数量、招生及在学人数、培训计划及内容、教师数量及资质、课时数量、签订的培训协议、预收费额度及收费价格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做到底清数明。(责任科室:职成教科)

22.细化培训机构管理。对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加大规范管理力度,统一印制“培训机构五公开”,于醒目位置张贴公开,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各培训机构的“五公开”内容要同时报市局备案,以备检查。“五公开”内容:一要公开公示本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二要公开公示年度培训计划,三要公开公示培训的具体时间及时长,四要公开公示本培训机构招聘的教师组成情况(包括教师本人的学历、资质、从教年限等),五要公开公示不同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长的收费标准。对未经审批备案的非法培训机构,联合有关部门和镇街区政府等坚决打击,予以取缔。(责任科室:职成教科)

四、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

23.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小学要强化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

教研室要把幼小衔接作为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教研计划,推动建立幼小学段互通、内容融合的联合教研制度。教研人员要深入幼儿园和小学,根据实践需要确定研究专题,指导区域教研和园(校)本教研活动,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鼓励小学和幼儿园建立学习共同体,加强教师在儿童发展、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交流,及时解决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责任科室:教研室学科教研员)

24.完善家园校共育机制。幼儿园和小学要把家长作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建立有效的家园校协同沟通机制,引导家长与幼儿园和小学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衔接工作。要及时了解家长在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方面的困惑问题及意见建议,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要求,宣传展示幼小双向衔接的科学理念和做法,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缓解家长的压力和焦虑,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积极配合幼儿园和小学做好衔接。(责任科室:学前科、基教科)

25.加大幼小衔接综合治理力度。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小学、幼儿园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治理力度,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对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减缓教学进度。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不得设学前班。对办学行为严重违规的幼儿园和小学,追究园长、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通过实施幼儿园入学准备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为儿童搭建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的阶梯,帮助儿童顺利实现幼小过渡。通过建立联合教研制度、完善共育机制、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强化科学导向,形成良好教育生态,推动科学衔接、有效衔接。(责任科室:职成教科、学前科、教研室学科教研员、基教科)

五、保障措施

26.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检查。“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角度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大事。市局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领导、实施和保障有力的工作推进体系。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做好近期、远期工作计划。各学校(幼儿园)要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狠抓目标任务落实。组织广大教职员工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市局《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领会精神,吃透要点,扎扎实实开展工作。

加强考核和督导检查,把“双减”工作纳入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中,对“双减”工作进行年中及全年的评估。对落实不力仍然存在违规办学的学校(幼儿园)及校长(园长)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幼儿园)当年评先树优资格,违规教师不得参评教育教学类先进个人。(责任科室:基教科、职教科、督导室、教研室、党建办)

27.全面系统做好部署,明确科室工作责任。基教科牵头做好校内学生作业减负工作;职成教科统筹做好校外培训减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管理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牵头协调打击取缔非法培训机构;学前科牵头做好幼儿园幼小衔接工作;其他科室按各自业务分工,抓好业务范围内的减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制定“双减”工作方案;要深入教学研究,充实完善课后服务内容,认真落实中办国办文件精神,不折不扣把“双减”工作落到实处。(责任科室:基教科、职成教科、学前科、其他相关科室)

28.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融媒体、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对党的教育方针宣传,加大对“双减”政策的宣传解读,为家长解疑释惑,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采取向家长发放一封信的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育人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职成教科要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所培训机构,使其正确对待,提高认识,引导学科类培训机构科学转型。学前科要将幼小衔接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安排传达到每一所幼儿园,科学指导家长正确理解认识幼小衔接的科学理念,缓解家长对孩子入学的压力和焦虑。综合科要将“双减”工作纳入重要的宣传内容,广泛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市局设立“双减”工作举报电话:基教科851457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责任科室:综合科、基教科、职成教科、学前科、办公室)


解读文件
政策咨询途径
  • 电话咨询:
    可以拨打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电话0535-8514577进行咨询
  • 现场咨询:
    可以到龙口市实验路13号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105室进行咨询
  • 线上咨询:可以点击“我要问”进行线上咨询。
  •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