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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口市农贸市场建设提升奖补意见的通知

为支持全市农贸市场建设发展,提高市场主体新建改造提升农贸市场的积极性,推动现有农贸市场规范升级,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21〕49号)和《关于印发<烟台市城区农贸市场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烟市监字〔2021〕1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奖补意见。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推进改革方式、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施。全面分类落实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优化审批服务三种方式,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龙口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规范烟草制品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进一步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龙口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山东省、烟台市及龙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克服疫情影响,发挥好稳经济、保经营、促发展作用,现制定本措施。

关于加强龙口市商超、市场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高我市批发零售市场、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方案。

关于巩固深化提升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

自2016年我市启动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食安龙口”建设为统领,持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加大治理整顿力度,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18年3月17日,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正式出台《关于命名第二批山东省食品安全市、山东省食品安全县(市、区)的通知》(鲁食安委字〔2018〕1号),命名我市为“省级食品安全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深化创建工作,提升创建水平,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现就巩固深化提升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提出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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