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23-05767 发布机构: 龙口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文化_广电_新闻出版,文物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1-08 发布日期: 2023-11-08
有效性: 关键词: “龙口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标题: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龙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文号: 龙政发〔2023〕20号 统一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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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龙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龙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龙政发〔2023〕20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西三甲墓地和西河阳古圩墙核定为第三批龙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具体见附件)并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推动文物事业实现新发展新突破。

附件:龙口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docx

龙口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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