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23-00526 成文日期: 2023-01-06
发布机构: 龙口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专家媒体解读
【专家解读】《龙口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细则》解读
发布日期: 2023- 01- 06 08: 36 访问次数: 字号:[ ]

 烟台市清洁能源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张丽萍   从事领域:污水处理、水土保持领域


近年来我市共有100多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营,促进了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但一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运营经费不足等问题也随之显现。污水处理设施建得成,还得用得好。为做好我市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运行维护保障工作,龙口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龙口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细则》(龙政发〔2023〕3号)(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生态环境、财政、水务、住建、农业农村及各镇街区分工职责,规范了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细则》规定镇街区负责行政区域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更新改造、污水拉运等日常管理工作,应建立管理和考核制度,科学选择运行维护管理模式,明确运行维护主体、范围和标准等。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社区)应当在镇街区指导下,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管理户内设施,督促新建房屋接入处理系统,配合运行维护单位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日常巡查、检测、维修和设备更换等。

《细则》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主要内容及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建立的要求;相关部门、镇街区、乡村、运维公司根据《细则》各负其责,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上”,一次建设、长久使用、持续发挥效用,为农村污水长效运行提供保障。

通过《细则》制定实施,落实了集中拉运方式的污水拉运主体、纳管方式的泵站维护、污水收集管网的维护及经费来源,以及相关部门、镇级、村级责任分工、奖惩考核等,从根本上破解后续运维管护难题,补齐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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