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24-08490 成文日期: 2024-03-16
发布机构: 龙口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简明问答
【简明问答】《关于激发文旅企业活力做大做强文旅产业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 2024- 03- 16 15: 49 访问次数: 字号:[ ]

问:《实施意见》的奖励对象包含哪几类?

答:《实施意见》的奖励对象大致包含三类,一是在我市开工建设,经认定竣工验收投入运营的文旅项目、经自有资金或引进合作方式开发建设、购置的大型旅游项目、旅游设施设备;二是营销推广“山濛海市·梦幻龙口”品牌、一日游及以上旅游线路产品,组织外地游客到我市旅游休闲度假的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或分社);三是参与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文旅品牌评选工作并成功获评的单位。

问:奖励申报的流程是什么?

答:第一,符合政策奖励条件的项目企业向龙口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报相关资料。第二,由龙口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研究形成意见。第三,年终由龙口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汇总向市政府提交资金申请,待市政府研究批准后协调财政进行政策兑现。

问:申请旅游团队奖励有什么必要条件?

答:申请旅游团队奖励的必要条件有4条,一是旅游团队必须由经过审批具备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或分社)组织;二是旅游专列、火车(高铁)团队和飞机团队停靠车站(机场)不限地域;三是旅游团队必须在龙口至少住宿1个晚上,至少游览1个收费的A级旅游景区或观看1次景区夜间演艺节目;四是同一团队同时符合多项规定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确定,不重复奖励。

问:今后该如何做大做强我市的文旅产业?

答:一是加强旅游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和旅游项目的建设,当前我市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人民群众日趋丰富多元的旅游需求,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打造多样化旅游项目、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是做大做强文旅产业的基础途径;二是扩大品牌宣传开拓客源市场,文旅产业发展既要“走出去”,也要“引进来”,通过打造宣传矩阵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开拓客源市场,将“引客”变为“留客”;三是积极参与省级以上各类创建评选工作,发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擦亮“山濛海市 梦幻龙口”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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