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1004274682P/2023-02699 | 成文日期: | 2023-06-07 |
发布机构: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 | 组配分类: | 新闻发布会 |
【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龙口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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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我市召开环境资源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我市近五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以来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并对《龙口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细则》进行解读。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张成钻副局长从起草背景、出台目的和重要举措等方面对《龙口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细则》进行了解读,具体内容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我市近几年为民服务办实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大举措。截至2022年底,我市已有100多个行政村建成并投入运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三分建、七分管”, 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理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便是确保环境治理设施持久可靠运行。为了规范农村污水治理长效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正常进行,切实改善农村宜居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龙口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细则》。 文件的出台目的是规范和加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改善农村水环境,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文件要求主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落实设施责任主体,推动部门联动。《细则》明确了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水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及各镇街分工职责,推动各部门联动,共同做好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二是规范运行维护管理内容,加强制度、队伍建设。《细则》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不同治理方式和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及镇村运行维护管理制度、队伍建设等方面。 三是规范设施运行管理,加强全过程监督指导。《细则》要求加强运维管理,从设施投运、管护队伍建设、管护资金落实等多方面监督指导,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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