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7893/2023-01866 成文日期: 2023-03-20
发布机构: 龙口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专家媒体解读
【专家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3- 03- 20 10: 06 访问次数: 字号:[ ]

山东臻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刘景源


近年来,随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大力推进,中央、省、烟台市先后出台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相关文件,为贯彻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龙口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为四条,包括指导思想、学法内容、学法用法制度、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其中第二条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与服务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深化法治实践。第三条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中对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试制度、依法决策和问责制度、严格依法履职制度、考核评估机制、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和通报制度等八项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实施意见》的适用主体为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决策依据为《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 中共烟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烟台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烟司〔2022〕21号)。

《实施意见》出台的目的在于增强我市国家工作人员的

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对进一步推进龙口市法治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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