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1004275191G/2022-03184 | 成文日期: | 2022-07-21 |
发布机构: | 龙口市科技局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文字解读】《龙口市科技研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 |||
|
|||
一、制定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龙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要求,更好地组织实施龙口市科技研发计划,龙口市科技局出台了《龙口市科技研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龙科字〔2022〕8号)。 二、决策依据 依据国家、省、烟台市出台的相关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有关改革要求。 三、出台目的 面向龙口市市经济社会重大科技需求及“十大产业链”等重点产业,支持重大关键技术创新和应用基础性、公益性科学研究,推动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动龙口市重大科技项目发展,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执行范围 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五、重要举措 1.明确实施载体。以项目为载体组织实施,分为重大科技创新类(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类项目、本土科技领军人才类、农业农村类、社会民生类等。 2. 明确实施及责任主体。市科技局是市科技研发计划管理及组织实施的主体。各镇街区、市政府有关单位作为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是指由市科技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在具备条件时采取定向委托或公开购买服务方式确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 3.明确各类别项目申报要求、重点支持领域和研究方向及拟立项数量等。 六、有关政策扶持或优惠 对立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力度及资金配置按照市财政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预算确定,并在年度科技计划指南中予以明确。 七、文件实施时限 本办法自2022年7月12日起施行。本办法在执行期间,上级有关政策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解读部门:龙口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 吕繁伟 联系电话:0535-8544758 |
相关文件
- 【媒体解读】《龙口市科技研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解读2022-09-08
- 关于印发《龙口市科技研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