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22-07492 发布机构: 龙口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_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12-22 发布日期: 2022-12-22
有效性: 关键词: “龙口市”“声环境”“功能区”
标题: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文号: 龙政函字〔2022〕12号 统一登记号
字号: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龙政函字〔2022〕12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 

         《龙口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做好环境噪声的污染防治和监督工作,确保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龙口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口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龙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要求,结合城市建设现状及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区划原则

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区划以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区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区划应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

(二)区划应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三)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2。

(四)严格控制4类功能区范围。

(五)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龙口市城区,范围为:

东城区:北至环城北路(黄县大道),南至南山南路(石黄线),西至威龙大道,东至凤凰山路,面积64.86km2。

西城区:北至海边,南至河抱河,西至海边,东至疏港铁路,面积59.34km2。

乡镇驻地:各乡镇驻地区域,主要包括兰高镇驻地、徐福镇驻地、诸由观镇驻地、黄山馆镇驻地、石良镇驻地、下丁家镇驻地和七甲镇驻地(《龙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规划区域范围内所属区域)。

三、适用期限

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的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划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本次区划方案适用期限为 2022—2026年,基准年为2021年。

四、区划类别及标准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5类: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4b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2011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如下表规定:

表1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适用区域

昼间

夜间

0 类

50

40

康复疗养院等需要安静区域

1 类

55

45

居住、文教机关

2 类

60

50

商业中心区、其他商业、居住等混杂区

3 类

65

55

工业区

4 类

4a 类

70

55

交通干线及两侧区域

4b 类

70

60

铁路干线及两侧区域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表1中“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五、区划方法

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法如下。

(一)区划次序

区划首先对0、1、3类声环境功能区确认划分,余下区域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在此基础上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0-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0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该区域内及附近区域应无明显噪声源,区域界限明确。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1)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2)Ⅰ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 70%)的混合用地区域。其中,Ⅰ类用地包括《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中规定的居住用地(R类)、公园绿地(G1 类)、行政办公用地(A1类)、文化设施用地(A2类)、教育科研用地(A3类)、医疗卫生用地(A5类)、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类)。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1)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区域;

(2)划定的 0、1、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1)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2)Ⅱ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其中,Ⅱ类用地包括GB50137-2011中规定的工业用地(M类)和物流仓储用地(W类)。

(三)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确定方法如下: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5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5m。

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时,不同道路、不同路段、同路段的两侧及道路的同侧其距离可以不统一。本次划分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相邻区域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40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5m。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交通干线边界界定:地面段公路和城市道路以最外侧非机动车道路或机非混行道路外延为边界;高路基公路和城市道路以最外侧的边沟或路基边缘为边界;高速公路以护网处为边界,无护网的按一般公路和城市道路处理。

(2)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铁路干线边界线外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其原则和方法同4a类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规定。

六、区划结果

(一)1-3类声环境功能区

龙口市无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故未划分0 类区。

东城区共划分 1 类区1个,总面积 4.12km2;2类区3个,总面积68.55m2;3 类区2个,总面积37.56km2。具体见表6.1及附图1-1龙口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东城区)。

西城区共划分1类区0个;2类区1个,总面积16.40m2;3类区2个,总面积42.94km2。具体见表6.2及附图1-2龙口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西城区)。

各乡镇驻地共划分1类区0个;2 类区7个,总面积51.97m2;3 类区2个,总面积8.87km2。具体见表6.3及附图1-1b龙口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东城区北部及乡镇驻地)

表6.11-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东城区)

功能区类型

区域范围

面积(km2

1类区

环城北路—芝阳路—港城大道—威龙大道

4.12

2类区

环城北路—凤凰山路—龙泉路—芝阳路

17.83

龙泉路—芦头街—威龙高速公路—新和路—南山南路—威龙大道

5.35

怡景路-G228-海边-龙口与蓬莱交界线

45.37

3类区

龙泉路—凤凰山路—石黄线—新和路—芦头街

31.95

港城大道—芝阳路—龙泉路—威龙大

5.61

表6.2 1-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西城区)

功能区类型

区域范围

面积(km2

2类区

丹东线(G228)—疏港铁路—S304—Y061-海边

16.40

3类区

海边—疏港铁路—丹东线(G228)—海边

32.34

S304—疏港铁路—河抱河—海边

10.60

表 6.3 1~3 类声环境功能区划(乡镇驻地)

乡镇名称

功能区类型

区域范围

面积(km2

诸由观镇驻地

2类区

丹东线(G228)—黄水河—黄县大道—试北路

26.27

3类区

试北路—丹东线(G228)—嘉信路—北姜路

7.63

兰高镇驻地

2类区

烟招线(S304)-龙烟铁路-四平村北部村道-鸦鹊河

2.56

3类区

泰兴路-兰兴路-烟招线(S304)-鸦鹊河

1.24

徐福镇驻地

2类区

徐福大街-港新路-Y046-冷王村、孟家村北部村道

8.23

黄山馆镇驻地

2类区

镇驻地

7.87

石良镇驻地

2类区

金城路-石良集村西部村道-东干渠-东营河

5.23

下丁家镇驻地

2类区

镇驻地(青龙线沿线)

1.06

七甲镇驻地

2类区

镇驻地

0.75

(2)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划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推进实施《“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考虑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主要为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较为集中区域,同时考虑龙口市国土空间规划及后续利用规划。

本次利用城市已建设的交通干线为边界,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具体为芝阳路以西、港城大道以北、威龙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区域,该区域具体包含的噪声敏感建筑物详见表6.4:

表6.4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区域范围

序号

敏感建筑物名称

中心点经纬度坐标

所属类型

环城北路—芝阳路—港城大道—威龙大道(4.12 km2)

1

宏润花园小区

E120.477、N37.643

居住

2

龙口市人民政府

E120.471、N37.643

机关团体办公

3

龙泽华府小区

E120.466、N37.643

居住

4

诸高炉村

E120.459、N37.643

居住

5

龙口一中

E120.454、N37.643

文化教育

6

嘉园学诚小区

E120.454、N37.646

居住

7

炉后王家村(安置小区)

E120.461、N37.652

居住

8

天韵尚城小区

E120.455、N37.652

居住

9

龙口市人民医院

E120.452、N37.652

医疗卫生

10

龙口市培基学校

E120.458、N37.649

文化教育

(二)4类声环境功能区

东城区共划分4类区18个,其中4a类划分17条道路,总长度105.33km;4b类划分1条铁路,总长度9.36km。具体见表6.5及附图1-1龙口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东城区)。

西城区共划分4类区13个,其中4a类划分12条道路,总长度51.02km;4b类划分1条铁路,总长度17.81km。具体见表6.6及附图1-2龙口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西城区)。

表6.5 4 类声环境功能区划(东城区)

类别

走向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长度(km)

起止点

适用区域

4a类

东   西   向

1

环城北路

城市主干路

9.12

威龙大道—凤凰山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 米内区域

2

北大街

城市次干路

4.47

南山路—凤凰山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 米内区域

3

港城大道

城市主干路

8.92

威龙大道—凤凰山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 米内区域

4

龙泉路

城市主干路

9.31

威龙大道—凤凰山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 米内区域

5

威乌高速

高速公路

9.27

威龙大道—凤凰山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 米内区域

6

南山南路

—石黄线

城市次干路

10.44

威龙大道—凤凰山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35 米内区域

7

环海路

城市次干路

21.62

怡景路—龙口县界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8

丹东线(S213)

城市主干路

21.55

S19-龙口县界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南   北   向

9

威龙大道

城市主干路

  7.21

环城北路—南山南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10

徐乡路—府西二路

城市次干路

5.56

环城北路—威乌高速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11

芦头街

城市次干路

3.27

龙泉路—南山南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12

芝阳路

城市次干路

3.22

环城北路—龙泉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13

东海路

城市次干路

4.02

龙泉路—南山南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14

南山路

城市次干路

7.48

环城北路—南山南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15

通海路

城市次干路

4.43

龙泉路—南山南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16

东莱街

城市次干路

2.66

环城北路—龙泉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17

绛水河路

城市次干路

2.52

环城北路—龙泉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18

南山东路

城市次干路

4.61

龙泉路—南山南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19

凤凰山路

城市次干路

8.82

环城北路—南山南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4b类

东西向

1

龙烟铁路

铁路

9.36

威龙大道—凤凰山路

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25 米内区域

注:4a类和4b类环境功能区重叠区域执行4b类功能区

表6.6    4 类声环境功能区划(西城区)

类别

走向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长度

(km)

起止点

适用区域

4a 类

东  西  向

1

环海北路

城市主干路

4.77

环海中路—龙港中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2

新港路

城市次干路

2.54

海边—疏港铁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3

G228

高速公路

2.71

环海中路—疏港铁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4

渔港路

城市次干路

2.32

环海中路—疏港铁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5

沟头路

城市次干路

3.67

环海中路—疏港铁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6

龙中路

城市次干路

2.38

环海中路—疏港铁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7

政海路

城市次干路

1.14

环海中路—疏港铁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南  北  向

8

和平路

城市次干路

8.01

环海北路—河抱河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9

振兴路

城市次干路

7.15

北起点—G228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10

环海中路

城市主干路

9.64

北起点—南终点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11

龙港路

城市次干路

4.57

G228—龙泉路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12

龙港北路

城市次干路

2.12

北起点—G228

道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 35 米内区域

13

龙口港

港口

0.58

港口站场

港口站场

4b 类

/

1

疏港铁路

铁路

17.81

海边起点—河抱河

路两侧各距边界线垂直距离25 米内区域

注:4a类和4b类环境功能区重叠区域执行4b类功能区


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设置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调整后,同步对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方案进行调整。

(一)区域声环境监测布点

 1.点位设置

东城区正方形网格划分范围:北至环城北路(黄县大道),南至南山南路(石黄线),西至威龙大道,东至凤凰山路。按照800m×800m画正方形网格,共计形成121个,结合遥感影像图,取覆盖城市开发建设区占比≥50%的有效网格点101个,分别在每个网格点中心布设监测点位,并对部分不宜测量的点位(水面中心、路面中心等点位),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要求进行了移动。西城区正方形网格划分范围:北至海边,南至河抱河,西至海边,东至疏港铁路。按照800m×800m画正方形网格,共计形成137个,结合遥感影像图,取覆盖城市开发建设区占比≥50%的有效网格点86个,分别在每个网格点中心布设监测点位,并对部分不宜测量的点位进行了移动。东城区、西城区800m×800m网格分布图及监测点位布设情况分别见附图2-1、附图2-2。现场监测时,监测点位高度距地面1.2-4.0m。

2.监测频次、时间与测量

(1)昼间监测每年1次(可以安排在每年的5月份开始监测),监测工作应在昼间正常工作时段内进行,并应覆盖整个工作时段。

(2)夜间监测每五年1次,在每个五年规划的第三年监测,监测从夜间起始时间开始。

(3)监测工作应安排在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监测日期应相对固定,监测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每个监测点位测量10min的等效连续A声级Leq(简称:等效声级),记录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和标准偏差(SD)。

3.执行标准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各点位所在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所执行的标准值见下表,各点位的经纬度详见附表4-1、附表4-2。

表7.1各点位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标准值一览表

点位编号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标准值/dB(A)

点位数量

(个)

昼间

夜间

东城区


88~91#、100~103#

1 类

55

45

8

1#、2#、15~17#、28~30#、40#、

41#、68#、69#、80~86#、92~98#、

104~110#

2 类

60

50

33

3~12#、18~26#、31~38#、42~50#、

52~62#、64~67#、70~74#、76~79#

3 类

65

55

60

西城区


23~27#、28~32#、40~45#、

51~53#、58~61#

2 类

60

50

23

3#、4#、7~11#、13~17#、19~22#、

27#、54#、55#、67#、70~73#、

84~88#、76#、77#、91~104#、

106~120#、123#、134~136#

3 类

65

55

63

(二)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布点

1.选点原则

能反映城市建成区内各类道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交通噪声排放特征。

能反映不同道路特点(考虑车辆类型、车流量、车辆速度、路面结构、道路宽度、敏感建筑物分布等)交通噪声排放特征。

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数量:巨大、特大城市≥100个;大城市≥80个;中等城市≥50个;小城市≥20个。一个测点可代表一条或多条相近的道路。根据各类道路的路长比例分配点位数量。

2.点位设置

龙口市城区常住人口总数约为29万人(小于50万),

城市规模属于小城市,故点位数目不少于20个,并根据各类道路的路长比例分配点位数量。

本次布点统计龙口市城区范围内的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共计28条(不涉及轨道交通及高速公路等),全长约153.64km。本次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共计布设22个,布点情况见附图3龙口市道路噪声监测点位分布图,各点位经纬度详见附表5龙口市道路噪声监测点位表。

现场监测时,测点位于人行道上距路面(含慢车道)20cm处,监测点位高度距离地面为1.2-6.0m。

3.监测频次、时间与测量

昼间监测每年1次,监测工作应在昼间正常工作时段内进行,并应覆盖整个工作时段。

夜间监测每五年1次,在每个五年规划的第三年监测,监测从夜间起始时间开始。

监测工作应安排在每年的春季或秋季,每个城市监测日期应相对固定,监测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每个测点测量 20 min 等效声级 Leq,记录累积百分声级 L10、L50、L90、Lmax、Lmin 和标准偏差(SD),分类(大型车、中小型车)记录车流量。

4.执行标准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各点位均位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执行标准值见下表。

表7.2各点位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标准值一览表

点号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标准值/dB(A)

昼间

夜间

所有点位

4a 类

70

55

八、环境管理要求

(一)1类、2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1.将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2.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

3.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5.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改建、扩建工业企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

6.全社会应当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意识,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排放,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活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噪声污染防治氛围,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

7.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发电机、变压器、锅炉、装卸设备等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管理者等,应当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等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8.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9.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10.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11.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12.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13.家庭及其成员应当培养形成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和其他日常活动尽量避免产生噪声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互谅互让解决噪声纠纷,共同维护声环境质量。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14.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15.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住房可能受到噪声影响的情况以及采取或者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并纳入买卖合同。

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在买卖合同中明确住房的共用设施设备位置和建筑隔声情况。

16.居民住宅区安装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合理设置,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

已建成使用的居民住宅区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备由专业运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

17.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业主通过制定管理规约或者其他形式,约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由业主共同遵守。

18.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19.在昼间从事室内装修活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20.工业企业及固定源设备排放噪声影响到相邻噪声适用区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其排放的噪声在敏感建筑物应达到该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

(二)3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1.工业企业选址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规划要求,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改建、扩建工业企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

2.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3.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不得无排污许可证排放工业噪声,并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噪声污染防治。

4.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工业噪声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装、使用、维护噪声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三)4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1.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根据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可以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向社会公告,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相关标志、标线。

2.机动车、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机动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运行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

3.警车、消防救援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安装、使用警报器,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等部门的规定;非执行紧急任务,不得使用警报器。

4.机动车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防止噪声污染。

5.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6.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污染。

7.在车站、铁路站场、港口等地指挥作业时使用广播喇叭的应当控制音量,减轻噪声污染。

8.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应当加强对公路、城市道路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减少振动、降低噪声设施正常运行。

9.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铁路线路和铁路机车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减少振动、降低噪声设施正常运行,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九、监督与管理

(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

(五)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本方案可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十、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图1-1:龙口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东城区)

附图1-2:龙口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西城区)

附图2-1:龙口市声环境监测网格图(东城区)

附图2-2:龙口市声环境监测网格图(西城区)

附图3:龙口市道路噪声监测点位分布图

附表4-1:龙口市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表(东城区)

附表4-2:龙口市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表(西城区)

附表5:龙口市道路交通监测点位表

附图1-1a

      龙口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东城区南部)

附图1-1a(2)

东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影像图(南部)

附图1-1b(1)

东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北部及乡镇驻地)

附图1-1b(2)

东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影像图(北部)

附图1-2a

龙口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西城区)

附图1-2b

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影像图

附图2-1

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网格图(东城区南部)

附图2-2

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网格图(西城区)

附图3

龙口市道路噪声监测点位分布图

附表4-1

龙口市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表(东城区)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序号

测点编号

检测点位

测点经度

测点纬度

1类区

1

E101#B1

翰林学府

120.48013

37.65508

2

E88#B1

龙口一中

120.45489

37.64495

3

E90#B1

人民公园

120.47344

37.64376

4

E91#B1

天鸿首府

120.48525

37.64396

5

E103#B1

位邹村

120.48748

37.65293

6

E102#B1

小庄子村

120.46378

37.6512

7

E89#B1

诸高茶庄

120.46733

37.64447

8

E100#B1

天韵尚城

120.4592

37.65125

二类区

1

E2#B2

百信大药房

120.46453

37.59067

2

E81#B2

保利广场

120.50201

37.63955

3

E80#B2

卞川琴行

120.49641

37.63929

4

E15#B2

高家和村

120.45188

37.59357

5

E68#B2

宏运汽修

120.49131

37.62781

6

E93#B2

锦上春天

120.4991

37.64399

7

E97#B2

景和苑

120.54094

37.64245

8

E106#B2

莒南驴肉汤包

120.50715

37.65286

9

E40#B2

君越早婴护理中心

120.45274

37.61761

10

E92#B2

龙城国际

120.4924

37.64398

11

E1#B2

龙口正友食品有限公司

120.45653

37.59062

12

E41#B2

芦头镇敬老院

120.46679

37.61172

13

E109#B2

农贸零售大厅

120.53965

37.65126

14

E85#B2

沁园社区

120.53826

37.63967

15

E84#B2

人民财产保险

120.52934

37.64147

16

E94#B2

人民检察院

120.50714

37.641

17

E96#B2

润新小区

120.53292

37.6421

18

E82#B2

社会主义学院

120.50871

37.64034

19

E39#B2

申德精密机械

120.46532

37.60391

20

E30#B2

世纪花园2期

120.4702

37.59916

21

E108#B2

淑芳园

120.52812

37.6523

22

E107#B2

松春苑

120.51501

37.65236

23

E104#B2

位姜村

120.49212

37.63328

24

E69#B2

五洲建材

120.49949

37.62943

25

E16#B2

下庄郭家村

120.46176

37.60177

26

E17#B2

新和小区

120.47557

37.59877

27

E110#B2

新时代广场

120.55766

37.65226

28

E105#B2

幸福里2期

120.50332

37.65286

29

E28#B2

垚林商品混凝土

120.45183

37.60245

30

E83#B2

怡园小区北区

120.51895

37.64101

31

E95#B2

逸品苑

120.51915

37.64141

32

E98#B2

张家沟村

120.54836

37.65295

33

E86#B2

竹园

120.54764

37.63812

三类区

1

E59#B3

安达家园

120.52079

37.62491

2

E6#B3

成鸿装饰

120.49385

37.59085

3

E49#B3

大脉张家村

120.53419

37.61379

4

E34#B3

大宋家村

120.5087

37.60702

5

E8#B3

德晋新能源

120.51745

37.59367

6

E62#B3

东埠村

120.55104

37.61411

7

E47#B3

东风风神

120.51727

37.61539

8

E71#B3

东江村

120.52085

37.62665

9

E44#B3

杜家村

120.49733

37.61052

10

E26#B3

富元机械正对面

120.54785

37.60511

11

E25#B3

富元路

120.53136

37.6076

12

E74#B3

宫家疃

120.55476

37.6332

13

E12#B3

归城曹家村

120.56334

37.59314

14

E10#B3

果园

120.53915

37.59283

15

E53#B3

后店村

120.4664

37.62036

16

E56#B3

嘉元市场

120.49357

37.62417

17

E21#B3

金龙集团

120.51049

37.60139

18

E38#B3

李家疃

120.54629

37.60901

19

E58#B3

蔺家村

120.51073

37.62168

20

E37#B3

刘家疃

120.54116

37.60819

21

E67#B3

龙口公交营运中心

120.54086

37.61795

22

E79#B3

龙口海关南

120.48323

37.63845

23

E64#B3

龙口市德铭精密机械

120.45418

37.62706

24

E60#B3

龙口市公安局民警训练基地

120.52792

37.62827

25

E50#B3

龙口市捷诚铅镁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20.5429

37.61327

26

E24#B3

龙口市瑞宏五色有限公司

120.54271

37.60886

27

E42#B3

龙口市晟优食品

120.47292

37.61633

28

E9#B3

龙口市消防救援大队

120.52923

37.5927

29

E54#B3

龙口市中科氟塑料

120.48291

37.62129

30

E22#B3

龙口现代星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20.51603

37.60038

31

E23#B3

吕平诊所

120.52754

37.60043

32

E20#B3

南山城市花园

120.49645

37.59646

33

E4#B3

南山村怡滨小区

120.48493

37.5931

34

E32#B3

南山村怡志小区

120.49012

37.60125

35

E45#B3

南山建村

120.50328

37.61122

36

E7#B3

南山南路壳牌加油站

120.49395

37.59685

37

E19#B3

南山商业街中段

120.48942

37.59529

38

E31#B3

南山医院

120.4859

37.60146

39

E5#B3

南山智尚职业装展厅

120.49024

37.59097

40

E46#B3

启航精品车行

120.51725

37.61659

41

E65#B3

润丰园林

120.4679

37.6338

42

E11#B3

商混站

120.54959

37.59293

43

E78#B3

市民活动中心

120.46544

37.63858

44

E33#B3

水岸檀香湾

120.50094

37.60484

45

E57#B3

腾运物流

120.50134

37.62537

46

E36#B3

天海金属

120.53136

37.6076

47

E77#B3

万豪、伊顿

120.46603

37.63885

48

E55#B3

王村邢家村

120.48651

37.62187

49

E73#B3

王家营

120.53252

37.62786

50

E35#B3

威力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

120.51737

37.60973

51

E48#B3

潍烟铁路项目部

120.53117

37.6123

52

E70#B3

西江村

120.51512

37.62467

53

E43#B3

熊猫洗车

120.48707

37.61164

54

E46#B3

崖头村

120.51725

37.61659

55

E3#B3

一品香火烧

120.47174

37.59071

56

E52#B3

殷家店

120.45703

37.61938

57

E61#B3

毡王村

120.54086

37.61795

58

E18#B3

中国农业银行

120.4845

37.59809

59

E76#B3

中南熙悦

120.45429

37.63772

60

E72#B3

朱家

120.52657

37.63236

附表4-2

龙口市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表(西城区)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序号

测点编号

检测点位

测点经度

测点纬度

2类

1

W26#B2

百美怡发艺门口

120.33767

37.61644

2

W41#B2

慈光幼儿园门口

120.318303

37.63827

3

W40#B2

慈光幼儿园西500米

120.311107

37.638201

4

W23#B2

海岸华府东门

120.31563

37.61694

5

W59#B2

家佳乐饭店门口

120.33044

37.6511

6

W24#B2

家乐购超市对过

120.32332

37.61985

7

W27#B2

金锋皮革门口

120.34809

37.61618

8

W61#B2

梁家海绵北侧50米

120.34813

37.65141

9

W58#B2

龙口港客运站广场

120.32417

37.65033

10

W31#B2

龙口市日新食品有限公司门口

120.33866

67.61948

11

W29#B2

龙口壹美整形北门

120.31933

32.62517

12

W32#B2

年年红家具城南侧300米处

120.34698

37.62158

13

W25#B2

墙板批发门口

120.32873

37.61662

14

W42#B2

双龙化工医务室门口

120.32294

37.63864

15

W30#B2

五交化经销处门口

120.32886

37.62218

16

W28#B2

西海岸超市门口

120.31641

37.62391

17

W52#B2

小韩布艺门口

120.34023

37.64218

18

W43#B2

小王车床门口

120.33016

37.63646

19

W51#B2

鸭仙居门口

120.33088

37.64542

20

W60#B2

言财商贸对面

120.34088

37.65194

21

W53#B2

中国联油东北侧

120.34737

37.6449

22

W45#B2

姊妹拉面门口

120.34713

37.6373

23

W44#B2

姊妹凉皮对面

120.33681

37.63741

3类

1

W21#B3

10KV金达线38-10号杆处

120.33657

37.60977

2

W112#B3

10kv屺坶线54号

120.27713

37.68217

3

W111#B3

10kv屺坶线66号

120.26347

37.68183

4

W110#B3

10kv屺坶线77号

120.25718

37.68189

5

W114#B3

10KV屺㟂线29号

120.2895

37.682715

6

W113#B3

10KV屺㟂线36号

120.28143

37.68245

7

W109#B3

10KV屺㟂线92号

120.24743

37.68166

8

W135#B3

北皂后村超市西50米

120.34732

37.6882

9

W136#B3

北皂后村卫生室东50米

120.35011

37.68854

10

W87#B3

北皂路与新港路交叉口

120.33895

37.66781

11

W84#B3

大锅全羊

120.31401

37.66748

12

W119#B3

道恩海马德里化工

120.33405

37.68275

13

W102#B3

道恩家园北门

120.32737

37.67693

14

W118#B3

道恩钛业东门

120.33351

37.68275

15

W104#B3

德宣汽修

120.35025

37.67612

16

W88#B3

德宣汽修南800米

120.35157

37.66805

17

W10#B3

沟头路128号路北

120.33258

37.59487

18

W9#B3

沟头路182号路北

120.32683

37.59433

19

W95#B3

观海路与东海路路口

120.26295

37.677983

20

W4#B3

管道丁家村村碑南侧200处路东

120.33644

37.58978

21

W67#B3

国储能源化工

120.29547

37.65958

22

W7#B3

海达物流北门西侧50米处

120.31297

37.59726

23

W16#B3

海带老方钢材市场南20米路东

120.3359

37.60065

24

W71#B3

汉拿山洗浴

120.32829

37.65796

25

W103#B3

和平北路中心路路口西200米

120.33713

37.6769

26

W22#B3

河南孙家村村委门口

120.34359

37.60968

27

W101#B3

华电南门东1000米

120.31857

37.67623

28

W116#B3

华电西门北500米

120.31128

37.68269

29

W94#B3

黄海路与南海路路口南30米

120.2545

37.6753

30

W73#B3

龙东彩钢瓦

120.35209

37.65828

31

W11#B3

龙口孚佳电源有限公司南门

120.34937

37.59538

32

W115#B3

龙口港停车场东门

120.30369

37.68253

33

W100#B3

龙口华电南门西200米

120.31223

37.67599

34

W98#B3

龙口梅花鹿养殖场

120.292231

37.6728

35

W15#B3

龙口农商银行门口

120.32904

37.60198

36

W3#B3

龙口市奥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门口西侧

120.32774

37.58863

37

W20#B3

龙口市佳德塑业有限公司西门

120.32815

37.6196

38

W99#B3

龙口香弛粮油东侧

120.30264

37.67574

39

W97#B3

龙口裕海石化南门

120.28385

37.67222

40

W123#B3

南山新型建材北侧1000米

120.23001

37.6881

41

W108#B3

南山新型建材门口

120.23815

37.68174

42

W76#B3

南山新型建材南1000米

120.23804

37.669526

43

W106#B3

南山新型建材南门向西1000米

120.22157

37.68417

44

W107#B3

南山新型建材南门向西500米

120.22652

37.68384

45

W77#B3

屺坶岛社区卫生室南300米

120.25052

37.66515

46

W93#B3

屺坶岛社区卫生室西

120.24918

37.67252

47

W91#B3

屺坶岛社区卫生室西1500米

120.2279

37.67506

48

W92#B3

屺坶岛社区卫生室西500米

120.24248

37.67233

49

W134#B3

山东龙福油页岩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北门

120.33934

37.68755

50

W96#B3

胜海花园东区门口

120.26787

37.67788

51

W17#B3

盛达塑料北门

120.32092

37.61019

52

W117#B3

双龙集团西门

120.3154

37.68306

53

W85#B3

四海商贸

120.32528

37.66718

54

W70#B3

味品源砂锅锅炖馄炖

120.32506

37.6575

55

W86#B3

小李早餐

120.3295

37.66706

56

W72#B3

新能源产业园南门

120.38137

37.65547

57

W120#B3

兴民超市

120.3502

37.68131

58

W13#B3

烟台北海电气有限公司北门

120.31305

37.60157

59

W55#B3

烟台港龙口港口

120.29381

37.65563

60

W54#B3

烟台港龙口港口西500米

120.28977

37.655

61

W14#B3

政海路268号门口

120.31908

37.60178

62

W17#B3

政海路与逄牟路路口东200米路北

120.34471

37.60286

63

W8#B3

中宇集团南门路西侧

120.31777

37.59583

附表5

龙口市道路噪声监测点位表

序号

测点编号

检测点位

测点经度

测点纬度

1

14#

东海路与南山北路交叉口路北200米

120.48708

37.61166

2

6#

飞龙路路段500米

120.51165

37.61123

3

18#

凤凰山路与北大街路口

120.55463

37.64302

4

S3#

港城大道永丰路路口东30米

120.46711

37.63967

5

S20#

沟头路与和平路路口

120.32771

37.59363

6

S21#

和平路达兴物流门口

120.33044

37.64131

7

S19#

环海北路玲楠服装东500米

120.22841

37.67824

8

S1#

黄县大道惠林超市

120.45163

37.6429

9

S4#

龙泉路东升钢材

120.49359

37.62821

10

5#

龙泉路与凤凰山路

120.55294

37.63487

11

S12#

芦头街博商超市

120.46091

37.61415

12

15#

南山路与嘉元路交叉口

120.50352

37.61459

13

17#

南山南路与南山东路交叉口

120.53286

37.59278

14

9#

南山南路与通海路交叉口西300米

120.50439

37.59181

15

8#

南山南路与迎宾路交叉口南150米

120.47936

37.59082

16

7#

荣乌高速桥下南100米

120.55691

37.61595

17

S13#

天鸿酒店路口

120.47939

37.64023

18

16#

通海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120.51738

37.62169

19

S10#

威龙大道府后街路口南50米

120.44905

37.64524

20

S2#

佭水河西路北大街路口

120.53289

37.65236

21

S11#

徐乡路鑫龙包装

120.46543

37.62399

22

S22#

渔港路与振兴中路路口

120.3278

37.64367

附表5

龙口市道路噪声监测点位表

网格代码

道路名称

经度

纬度

城区

1#

环城北路

120.454031

37.654352

东城区

2#

北大街

120.524231

37.651490

3#

港城大道

120.468286

37.639477

4#

龙泉路

120.493929

37.629010

5#

龙泉路

120.543744

37.633526

6#

威乌高速

120.505664

37.611001

7#

威乌高速

120.554510

37.614880

8#

南山南路

120.477061

37.589955

9#

南山南路

120.503559

37.591302

10#

威龙大道

120.449332

37.643201

11#

徐乡路—府西二路

120.463009

37.629124

12#

芦头街

120.460740

37.610175

13#

芝阳路

120.478780

37.640645

14#

东海路

120.481789

37.609414

15#

南山路

120.498246

37.613907

16#

通海路

120.512331

37.623647

17#

南山东路

120.531627

37.592046

18#

凤凰山路

120.550127

37.648061

19#

环海北路

120.295277

37.677190

西城区

20#

沟头路

120.327451

37.593922

21#

和平路

120.330777

37.639348

22#

振兴路

120.328062

37.643362

23#

环海中路

120.324248

37.641628

24#

环海中路

120.312331

37.665709

25#

龙港路

120.347048

37.637380

解读文件
政策咨询途径
  • 电话咨询:
    可以拨打龙口生态环境局0535—8517351进行咨询。
  • 现场咨询:
    可以到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龙口市生态环境局现场咨询。
  • 线上咨询:可以点击“我要问”进行线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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