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810042748269/2020-23558 | 成文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机构: | 龙口市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全面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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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如下: 为充分发挥好质量基础设施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0〕14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烟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整合、共享、协同、公益”理念,运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推动跨区域、跨行业的质量基础设施资源整合,促进计量、标准、合格评定等质量要素的共享和协作,全面构建适应我市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现代化质量基础设施体系。 二、工作目标 经过3-5年的努力,全市质量技术基础能力指数持续提升,争取进入全国县级第一梯队。 三、工作措施 (一)建设与我市产业相协调的质量基础设施(NQI)体系。 一是推动全市NQI资源合理整合。 二是推动重点领域NQI行业中心、企业中心内部资源整合。 三是合理规划,科学布局,抓好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NQI建设。 四是推动中小微企业NQI互助共享体系建设。 五是建设NQI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二)实施质量基础设施(NQI)技术能力提升工程。 一是全面推进标准化战略。 二是实施质量认证体系推行计划。 三是实施计量保障能力提升行动。四是持续提升NQI科技创新能力。 (三)提高质量基础设施(NQI)协同服务效能。 一是构建公益性和竞争性相互协调的NQI综合服务格局。 二是大力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与公共技术平台融合共享。 三是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援助行动。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 四是强化评估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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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 关于全面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