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20-24703 发布机构: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铁路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11-20 发布日期: 2020-11-20
有效性: 关键词: “潍烟高铁”“征迁”“通知”
标题: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烟高铁龙口段征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龙政办发〔2020〕34号 统一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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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烟高铁龙口段征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烟高铁龙口段征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20〕34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

《潍烟高铁龙口段征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潍烟高铁龙口段征迁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潍烟高铁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保证潍烟高铁龙口段各项建设工程的顺利开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速铁路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128号)精神要求,按照省、烟台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征迁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潍烟高铁概况

潍烟高铁项目已经纳入国家干线铁路网,线路自潍莱高铁昌邑南站起,至烟台南站,线路总长237公里,本工程为双线高速铁路,设计时速350公里,总投资约442亿元,建设工期4年。烟台境内204公里,我市境内34.4公里,涉及7个镇街区、49个行政村。该项目由山东省自主投资、自主建设,我市具体负责龙口段工程的土地征收、建(构)筑物拆迁、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等工作,负责施工服务保障工作,配合济青高铁公司、施工单位及相关机构做好“三电”及管线迁改、压覆矿产资源补偿、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处理、水利水系设施损坏补偿及修复、敏感建筑物隔音窗设置等工作。

二、征迁范围及补偿标准

根据省、烟台市要求,潍烟高铁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费用(含改路改渠土地征收费用)由沿线市、区政府(管委)承担,按工程设计概算包干使用,资金投入纳入潍烟高铁股份。

(一)征迁范围

1.铁路正线、站场及配套设施等建设用地和改路改渠涉及的非用地红线范围内用地。

2.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3.拆迁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含环保拆迁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涉及拆迁)补偿,及建筑物拆除、垃圾清运。

(二)补偿标准

1.《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龙口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8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

3.《龙口市公共基础设施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意见》。

三、任务要求和工作责任

按照烟台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今年10月份全面启动征地拆迁;2021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农用地清表和控制性工程拆迁,4月底前基本完成红线内征地拆迁,力争6月底完成全部拆迁任务,9月底完成建设用地组卷。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镇街要按照省、烟台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加强沟通,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要坚决做到不折不扣,高标准提前完成工作任务。

交通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协助烟台市专班顺利开展工作;负责征迁中各个环节的协调沟通工作;负责做好县乡道路交叉、施工的配合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和组卷上报等工作;负责土地征收费用清理及土地确权相关工作;负责安置宅基地规划选址;负责审查、核准“三电”及管线迁改路由;负责做好压覆矿产资源评估;配合做好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和地质灾害处理工作。

住建局负责做好房屋征迁方案制定;负责做好房屋评估、补偿、费用清理工作;配合做好管理范围内燃气、供热、雨污水等管线迁改工作。

财政局负责筹集征迁资金;负责监督资金使用;全程参与征迁工作。

发改局负责配合做好电力设施及原油、天然气长输管线迁改工作。

公安局负责土地征迁和工程建设中的治安、交通保障工作,对破坏、阻挠、妨碍征迁的治安事件及涉黑涉恶行为从速、从重处理,维护安定的外部环境。

信访局负责协助镇街区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司法局负责相关法律问题的审核把关工作。

水务局负责做好供水管线迁改、工程建设占用河道等事宜协调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水利、水系设施损坏补偿及修复工作。

人社局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个人账户的落实工作。

卫健局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健全完善宅基地分配、使用管理制度和标准;配合做好附着物清点工作。

审计局负责配合财政局对征迁资金使用及管理进行跟踪审计。

综合执法局负责配合做好房屋拆除及相关综合执法工作。

文旅局负责配合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生态环境局负责配合做好隔音窗设置工作。

黄山馆镇、北马镇、芦头镇、东江街道、东莱街道、兰高镇、诸由观镇是各自辖区内征迁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清点过程中群众和相关产权单位的组织协调;负责征迁工作相关的公示、复核、资金兑付、土地清表;负责房屋拆除、垃圾清运及拆迁安全;负责安置宅基地审批;配合做好“三电”及各类管线迁改;配合做好文物保护、地质灾害、隔音窗安装、水利水系设施损坏补偿及修复工作。

供电公司、龙口传输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广电网络、南山集团及各管线产权单位,配合做好各自权属的“三电”及管线设施、设备迁改的设计、施工。

潍烟高铁建设期间,市交通局、公安局、信访局等各有关部门以及沿线镇街要全力配合施工单位做好施工保障,要提前介入,及早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工程快速、稳妥、无障碍推进。

四、工作程序及要点

(一)土地征收及房屋征迁

1.放线、测量、清点。在市铁路建设指挥部的统一组织调度下,土地征收和房屋征迁各分两个工作组同步进行放线、土地测绘、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清点、房屋测量评估工作。

清点工作必须由市工作组、镇、村、农户和审价、勘界、评估、设计、监理、施工共同进场清点,现场确认签字。

放线、测量、清点要确保今年12月10日前结束。清点期间,测绘单位、评估单位要当日完成清点核算数据。

2.对接。初步核算完成后,市工作组、测绘、评估单位就征迁种类、数量、补偿金额与镇街对接,协商解决存在的疑难问题。

3.公示。对接协调结束后,由镇街安排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各户的征迁种类、数量、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各镇街要将公示的影像资料报指挥部办公室存档。

4.复核。在公示期内,群众如有异议,由镇街依据政策要求和征迁标准,予以答复,要注意把握原则,避免产生纠纷。镇街答复受限的,由征迁工作组与镇街共同研究认定。

5.协议签订、资金兑付。公示、复核结束后,逐级签订补偿协议、兑付补偿资金。所有协议、资金拨付票据复印件报指挥部办公室存档。

(1)集体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协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镇街、村、户签订5方补偿协议,补偿资金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接拨付至村,由村兑付至户;国有土地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补偿范围数据交评估机构评估,补偿款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拨付至镇专户,由镇兑付至产权人。

(2)房屋征迁补偿。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住建局、镇街签订3方补偿协议,镇街与村、企业(国有土地上房屋)签订补偿协议,村与户、企业(集体土地上房屋)签订补偿协议,补偿资金逐级兑付。

6.清表及房屋拆迁。根据省、烟台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2021年1月底前完成农用地附着物和青苗清表,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市工作组、镇街、审价单位和济青高铁公司、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验收、交付土地;4月底前完成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市指挥部办公室再次组织土地验收交付工作。    

(二)“三电”及管线迁改

“三电”及管线权属单位配合济青高铁公司、迁改施工单位对各自权属的管线进行迁改设计,设计方案既要满足各自行业规范要求,同时也要满足铁路设计规范要求。产权单位根据各自行业施工管理要求和规范配合迁改施工单位实施迁改。

(三)压覆矿产资源补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中介机构对境内3处压覆矿产资源进行评估,并配合济青高铁公司做好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工作。

(四)改路改渠用地征迁

因铁路建设对原有道路、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和水系进行改造,征用土地按“以补代征”方式补偿。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中介机构对集体土地进行测绘,土地按综合区片地价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文件标准清点补偿;由市住建局委托中介机构对国有土地及建(构)筑物进行评估补偿。改造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五)隔音窗设置

市交通局、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配合济青高铁公司,根据环评报告及批复意见,按标准对敏感建筑物设置隔音窗。

(六)土地确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中介机构对红线用地进行勘界、确权,期间做好相关产权证核销、换发工作。

五、工作中把握的原则

一是依法征迁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征地拆迁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征地拆迁工作全过程政策公开、标准公开、到户补偿明细公开。严禁延期支付和截留、挪用、克扣、侵占征地村和农户的征地拆迁补偿费。

二是稳定征迁、和谐征迁原则。各镇街区作为稳定的第一责任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保障好被征地拆迁单位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把群众工作做实、做细,对于矛盾纠纷,早预测、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争取群众最大的理解和支持。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杜绝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是周密组织与确保安全的原则。此项工作战线长,时间紧,任务重,要认真组织好现场的调度指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保证工程安全顺利推进。市指挥部要每周发一次《工作简报》,及时将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度、成功的经验做法、突出事迹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通报,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交流学习、改进工作,又好又快地推进项目进展。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为保证潍烟高铁工程的顺利实施,市政府调整成立了龙口市铁路建设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相关市级领导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沿线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潍烟高铁征地拆迁和建设服务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事宜的决策与协调。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徐茂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潍烟高铁征地拆迁、施工服务保障等总体协调调度工作,负责信息统计上报。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铁路建设任务,市指挥部下设土地征收组、房屋征迁组、“三电”及管线迁改组、督导考核组、信访维稳组、资金保障监管组、工程服务保障组等七个工作组。

1.土地征收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配合,负责征收土地测绘、附着物清点、确认、核算及补偿资金汇总;负责土地征收政策解读;负责向指挥部提报土地征收资金及相关费用拨付计划;负责征收土地组卷上报工作;负责土地征收费用清理工作;负责宅基地规划选址;负责压覆矿资源评估,并配合补偿工作;负责国有土地证件核销、换发以及土地确权发证工作;负责取、弃土场批复及监管工作。

2.房屋征迁组:市住建局牵头,财政局、交通局、应急局配合,负责对需评估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进行调查、测量、确认及补偿资金汇总; 负责评估政策解读和评估报告审核复核;负责向指挥部提报房屋补偿资金拨付计划;负责督促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负责房屋征迁费用清理工作。

 3.“三电”及管线迁改组:市发改局牵头,住建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供电公司、传输局龙口分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广电网络、南山集团配合,配合济青高铁公司、迁改施工单位做好“三电”及各类管线迁改设计工作;负责审查、核准迁改路由;配合迁改施工单位实施迁改。

4.督导考核组: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宣传部、交通局配合,负责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他六个工作组的工作考核;收集征迁、工程建设工作信息,起草印发工作简报,传达市指挥部领导的工作要求及安排,组织召开相关调度、协调会议,并督促贯彻落实领导要求及会议精神;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信访维稳组:市委政法委牵头,公安局、法院、信访局、司法局配合,负责维护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过程中正常的治安秩序,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信访、需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问题。

6.资金保障监管组:市财政局牵头,审计局配合,负责筹集征迁资金,跟踪审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入股认定工作。

7.工程服务保障组:市交通局牵头,生态环境局、水务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应急局、卫健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胶东调水龙口管理站配合,负责协助烟台市专班、济青高铁公司、施工单位顺利推进工程进度,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及应急事件处理;配合做好隔音窗设置工作;负责做好铁路与道路、河道交叉施工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以上各工作组均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各工作组的协调工作。

(二)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和兑付标准。要严格资金专户管理制度,资金兑付过程中要做到手续完备、程序规范,确保经得起审查审计;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改变补偿标准,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兑付给被征迁单位或个人。

(三)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要对各村土地征用后的调剂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农户耕种土地被征用后,原则上由村里进行调剂安排。要统筹安排好躲迁群众的居住和日常生活,协助企业做好搬迁安置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合理合法地反映诉求。

(四)落实考核奖惩机制。潍烟高铁征迁及建设服务保障工作列入全市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度快、质量高、率先完成任务的部门、镇街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解读文件
政策咨询途径
  • 电话咨询:
    可以拨打龙口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535—8527623进行咨询。
  • 现场咨询:
    可以到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龙口市交通运输局现场咨询。
  • 线上咨询:可以点击“我要问”进行线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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