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10042748269/2020-24724 发布机构: 龙口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科技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0-15
有效性: 关键词: “科技创新”“计划”“通知”
标题: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2020—2022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号: 龙政发〔2020〕76号 统一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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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2020—2022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2020—2022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龙政发〔2020〕76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政府各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

《龙口市2020—2022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口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口市2020—2022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和领先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全力推进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开放协调创新,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优化配置创新资源,积极打造优质双创“生态圈”,为建设“技术密集型城市”、 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科技支撑。

二、目标定位

到2022年,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取得一批在省内、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新优势基本确立,切实把我市打造成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创新发展新高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超过2%,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家;新创建烟台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20家以上;引进或共建新型研发机构5家;孵化器面积突破3万平方米。

三、重点任务

1.强化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突破。紧扣新旧动能转换重大科技需求,围绕培强做大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培养壮大科技人才队伍,聚焦企业技术需求,梳理产业创新主攻方向和着力点,每年组织实施一批科技研发项目。

2.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大市级科技计划资金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倾斜力度,加强规划指导,推进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广泛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解读、咨询和辅导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纳入认定范围,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激励政策落地。到2022年,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家。

3.加快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对经认定的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000万元以上且促成不低于3项重大科技成果在龙口转化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大力支持国内外高校院所、各类单位等在我市设立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对经认定为烟台市级、省级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配套补助。对承接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的科技型企业,按技术合同交易额10%的标准,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仅限于“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并享受相应政策优惠的合同)。

4.支持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鼓励国内外高校院所、各类单位及高层次人才团队在龙口设立或与企业等共建高端科技研发机构。对促进我市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高端科技研发机构引进,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支持。鼓励采用市场化手段,布局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积极开展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等科技创新活动。对经认定的烟台市级或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的支持。到2022年,力争全市建成5家以上与优势产业结合度高、运营机制灵活、支撑带动作用强的新型研发机构。

5.加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设立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一次性给予牵头单位200万元的配套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示范联盟、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一次性给予牵头单位150万元的配套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人才工程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农业科技园区等一次性给予牵头单位30万元配套补助;对新认定的烟台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英才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农业科技园区等,一次性给予牵头单位10万元配套补助。对新成立的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建站补助。到2022年,力争新创建烟台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20家以上。

6.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突出“政产学研金”深度融合,积极推进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的组团对接,持续增加我市参与产学研合作企业数量和项目数量。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的产学研合同,按照实际发生经费的10%予以资助,每个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努力构建起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良性互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高效合作机制。

7.加强与军工院所的密切合作,支持建设技术、质量、标准、测试计量以及信息交流、融合成果展示、中介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军民两用服务功能。支持企业取得军方相关资质认证,对新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力争到2022年我市企业承担的科技项目突破5项以上。

8.提升科技型企业孵化水平。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专业团队运营模式,对社会资金投资兴建改建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烟台市级科技孵化器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评估认定为烟台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评估认定为烟台市级、省级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奖补。在孵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一家,给予孵化器5万元奖励。孵化成功并在我市进行产业化生产的企业,按照对地方税收贡献评估情况,给予孵化器最高20万元的奖励。到2022年,力争全市孵化器总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

9.推动科技金融紧密衔接。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科技投融资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信用保证保险贷款等金融创新业务。支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推动已上市科技型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委托开发和购买知识产权等方式开展协作创新。加快推进“科信贷”、“成果贷”工作,积极开展“专利质押贷款”,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银行机构加强差异化信贷管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优惠贷款利率,放宽科技型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容忍率至5%。到2022年末创新型企业风险信贷和新型抵质押贷款余额占比均达到20%以上。

10.强化科技创新激励。鼓励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我市实施产业化,代表我市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和技术发明一等奖、二等奖并在龙口实施产业化的项目,分别给予完成单位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代表我市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参照国家、省奖励标准,我市再给予1:1配套奖励。知识产权奖励参照《龙口市实施质量及知识产权战略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19〕57号)执行。

11.扶持奖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及企业需求,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懂技术、懂市场、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强化对我市科技、人才引进起积极促进作用的专家人才的奖励支持力度,对聘期内的“市政府科技顾问成员”和“市引才大使”每年发放顾问费、服务费2万元。对经烟台市认定的来龙创业的国家级人才工程专家,是企业法人或为第一大股东,项目实际投入达50万以上,参照企业引进国家级人才工程专家专项补贴政策享受每月5000元的专项补助(补贴期限最长3年)。对以上高层次人才符合《龙口市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扶持政策》(龙人组发〔2019〕4号)的,同时享受该政策支持。

12.拓展国际技术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国际合作交流渠道,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专家、设立或并购海外研发机构;推动企业通过境外投资高科技项目实现“购并、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推进核心技术突破性发展,有效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吸引跨国企业、海外知名大学及科研机构设立研发中心、创新中心及技术转移中心。支持企业引进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国外先进技术,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金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责任传导,推进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围绕任务分工,研究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科技投入。把科技投入作为财政预算保障的重点,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级财政安排“科技进步与创新专项引导资金”,每年以不低于同年财政收入增幅的速度递增,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技术奖、产学研合作等。

     (三)强化督导考核。量化各项任务目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强化对镇街区政府和有关市直部门的考核,凝心聚力落细落实。


解读文件
政策咨询途径
  • 电话咨询:
    可以拨打龙口市科学技术局电话0535—8516167进行咨询。
  • 现场咨询:
    可以到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龙口市科学技术局现场咨询。
  • 线上咨询:可以点击“我要问”进行线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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