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口市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是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一种有效方法。经过积极争取,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已同意支持我市开展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疾病免费筛查公益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并得到有效实施,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
关于调整公布涉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农业局、水务局、农业机械管理局、旅游局等部门(单位)288项行政处罚事项和 42 项行政强制事项划转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职能办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组织编制并予以公布。 |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14号文件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26号)、《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178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7〕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14号文件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26号)、《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178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7〕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
关于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殡葬保障制度,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烟政办发〔2015〕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免除全市城乡居民(已享受殡葬补助的除外)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商标国际注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为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为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生活条件,加快城镇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为民服务实事的通知2017年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0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00人;组织开展技能培训2700人、创业培训1300人;投资500万元,建设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促进就业500人以上;扩大居民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将10种靶向药和特效药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对10400名居民开展入户调查和社保登记,并依法对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为龙口户籍人口和家庭户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资3000万元开工建设社会福利中心。 |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龙口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为充分发挥城镇基准地价在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高效配置和合理使用土地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5〕498号)要求,市国土局牵头对2014年制定的全市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并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现将调整更新后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关于印发《龙口市老旧住宅小区 整治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为切实改善老旧住宅小区面貌,根据《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鲁建发〔20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1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61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16〕14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实施意见。 |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有效保障因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暂时性陷入困境群众的基本生活,发挥好社会救助制度兜底保障功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形成科学有序就医格局,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0号文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5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16〕1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的通知明确市政府、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及有关部门、单位(以下简称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规定。 |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为明确市政府、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及有关部门、单位(以下简称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环境,进一步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为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修,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修,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细则。 |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环境,进一步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