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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口市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龙口市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烟台市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龙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妇女发展实际制定。

关于公布龙口市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鲁政字〔2018〕34号)和《龙口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行动方案》(龙办发〔2017〕32号)文件要求,在市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清理规范涉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市编办编制了《龙口市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公布。

关于印发龙口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有效防范和减少扬尘污染发生,促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有效提升人居环境,巩固“全国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年底,在全市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方案。

关于印发黄水河和泳汶河国控断面水质限期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改善黄水河和泳汶河生态环境,确保河道国控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龙口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水平,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环保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关于印发龙口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全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污染防治,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规违法行为,全面提高危险废物监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十三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环办土壤〔2017〕662号)、《烟台市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烟环发〔2018〕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关于印发龙口市质量工作发展纲要(2018—2020年)的通知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要求,全面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为主线,以改善质量的供给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烟台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有利时机,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政策引导,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推进龙口制造向龙口创造转变、龙口速度向龙口质量转变、龙口产品向龙口品牌转变,推动经济社会迈向“质量时代”,为实现龙口率先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持久动力。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质量工作发展纲要(2018—2020年)的通知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要求,全面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为主线,以改善质量的供给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烟台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有利时机,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政策引导,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推进龙口制造向龙口创造转变、龙口速度向龙口质量转变、龙口产品向龙口品牌转变,推动经济社会迈向“质量时代”,为实现龙口率先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持久动力。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龙口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全面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现状,细化和完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立足于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支撑创新驱动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等各项工作需要,同步完成多个专项调查任务和成果分析,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和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实现土地调查成果的共享与应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需要。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切实改善老旧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服务,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实施意见

为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意见》(鲁政办发〔2017〕71 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字〔2018〕13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企收费管理,全面清理我市各项违规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本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龙口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切实改善老旧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服务,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制定实施意见。以解决群众最需要、最关心的物业管理问题为出发点,坚持“行业引导、部门联动、分类推进、街道组织和社区落实”的工作原则,建立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关于印发龙口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75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发〔2017〕2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抓手,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为重点,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为切实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为全面落实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度第一期市政府党组会议对《政府工作报告》3个方面93项重点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

关于印发2018年为民服务实事的通知

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投保社会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扶贫特惠保险,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水平;为农村贫困老人设立孝善养老基金,鼓励农村贫困老年人的子女尽孝养老;为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按时发放生活津贴;为符合要求的计划生育家庭发放特别扶助金;实施“春苗阳光”儿童康复工程,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补贴;开展残疾人从业创业“春雨行动”,扶持100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业创业;组织开展“青春扶贫衣暖龙口”行动,为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购买1件冲锋衣。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为民服务实事的通知

现将《2018年为民服务实事》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密切配合,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市政府办公室要搞好调度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确保将各项为民服务实事真正落到实处。

龙口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烟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报告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制定我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印发龙口市妇幼健康促进——无创产前基因检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展无创产前基因检测项目是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一种有效方法。经过积极争取,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已同意支持我市开展无创产前基因检测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并得到有效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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