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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烟台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烟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议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村容村貌提升、农村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改厕为主攻方向,整合资源,集中攻坚,着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建设龙口美丽乡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到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活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管控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广大农村呈现“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全新面貌。

关于印发龙口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县级政府(管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的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龙口市省级外贸转型升级试点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政策,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市外贸转型升级,根据《山东省外贸转型升级试点县(市、区)奖励资金实施细则》(鲁商字[2019]98号)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2020年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相关要求精神,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巩固农村改厕工作成果,确保无害化卫生厕所发挥效益,结合我市农村改厕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根据中央、省、烟台市各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逐步把全市农村改厕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轨道,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着力解决我市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不彻底,布局不合理和服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提高建设管护水平。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0〕4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烟政发〔2020〕2号),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龙口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烟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烟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山东省、烟台市及龙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克服疫情影响,发挥好稳经济、保经营、促发展作用,现制定本措施。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过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掌握陆源入海污染物排放情况,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全口径。按照全面收集、逐个甄别、分类治理的原则,对排查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养殖单位、渔港商港码头、工业集聚区等排污口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全市入海排污口名录,分类造册;按照“一口一策”原则,制定全市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治,逐一完成销号。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为民服务实事的通知

实施灾害民生综合保险项目,多渠道提升知晓度,确保发挥保障作用;全域实现60至64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公交车,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落实援企稳岗、社保补贴、创业补贴、贷款贴息等稳就业扶持政策。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致力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在转动能中塑造高质量发展优势,在强支撑中构建内外联动发展格局。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时完成全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任务,根据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烟台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龙口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制定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责任,认真做好保护工作。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9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发〔2019〕2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实施质量及知识产权战略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坚决遏制2019年以来空气质量反弹态势,结合国家、省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根据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9年清洁空气保障行动方案的通知》、《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遏制空气质量反弹攻坚方案》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排名靠后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和挂牌督办的通知》要求,现就提升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实施质量及知识产权战略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和《关于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15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和质量强市战略,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运用商标、专利参与市场竞争,引导全市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知识产权、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龙口市人民政府印发《龙口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36号)和《烟台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烟财资〔2019〕13号),制定本办法。

龙口市人民政府印发《龙口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36号)和《烟台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烟财资〔2019〕13号),制定本办法。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整改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坚决遏制2019年以来空气质量反弹态势,结合国家、省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根据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9年清洁空气保障行动方案的通知》、《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遏制空气质量反弹攻坚方案》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排名靠后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和挂牌督办的通知》要求,现就提升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整改方案。

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巩固我市农村改厕工作成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向纵深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根据《龙口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和工作安排,为了稳步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现就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制定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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