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内容 |
办 件 分 类 |
内 容 根据我国相关《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如果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按照相关法律,举例来说,如果对龙口市公安局的相关行政决定不服,可以向龙口市政府和烟台市公安局申请复议,那么请问如果想向烟台市公安局申请复议龙口市公安局的相关行政决定,有什么途径吗?如相关网站网址? |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规定,不受理须通过或已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请您按原途径继续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