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编号: | 政协龙口市十五届五次会议 | 编号: | 92 |
| 承办单位: | 龙口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6-08-13 |
王济人委员:
一、当前工作进展情况
(一)规划完成情况。我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正有序推进,预计2026年12月完成编制。目前已完成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三类”应急避难场所点位确认,已与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对接,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正在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调整。规划文本已初步形成,正按照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要求,补充完善规划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规划图表逐步完善。经与国土空间规划对接,发现前期确定的“五级三类”应急避难场所部分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需要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对应避难场所点位进行调整,对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点位予以剔除,重新确定符合规划的应急避难场所,成为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卡点。
(二)当前建设情况。我市下辖14个镇街区、632个行政村,目前相关验收工作尚未开始,待“五级三类”应急避难场所点位全部确认后,将统一组织验收工作。
(三)建设标准落实情况。我市坚持平急结合原则,依托公园、学校、体育场馆、村委大院等公共设施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其中人民公园作为我市大型应急避难场所,选址、布局均符合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相关标准,实现了休闲功能与应急避险功能的统筹利用。其余各级场所正结合规划编制进度,严格按照建设标准推进选址、布局及设施配套工作,确保建成场所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四)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已初步建成的应急避难场所按标准配备了基础应急设施,如人民公园配备自备井保障应急饮水,设置专用区域作为物资储备室、医疗救助室,公厕、应急棚宿区等配套设施齐全。全市依托防汛抗旱体系,储备了防汛物料、抢险装备等应急物资,为应急避难场所提供保障支撑。但现阶段“五级三类”应急避难场所因建设工作尚未全面铺开,设施设备配置及物资储备工作仍在规划筹备阶段。
(五)管理机制建立情况。我市初步建立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和维护制度,明确“五级三类”应急避难场所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人。同时,对已建成的应急避难场所,明确由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应急通道畅通、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二、下步打算
(一)细化任务目标,加快规划编制。围绕2030年底完成建设目标,制定分年度、分阶段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2026年12月底前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加快“五级三类”应急避难场所点位调整修正工作,确保规划点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二)强化标准引领,补齐层级短板。统筹推进分级建设,细化“五级三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引,因地制宜优化选址与设施配置,逐步缩小层级差距,提升基层应急避难保障能力。
(三)完善设施配置,规范物资储备。按照建设标准为各级应急避难场所配齐应急供水、供电、医疗救助、物资储备等设施设备,重点补齐村(社区)级场所设施短板。整合防汛、抗震等应急物资储备资源,建立物资定期盘点、更新机制,确保物资储备充足、管理规范,满足应急避险需求。
(四)健全管理机制,强化日常运维。完善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等专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管理单位及具体责任人,建立常态化巡查维护机制,确保场所始终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五)强化保障措施,提升工作实效。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为场所建设、设施配套及日常维护提供资金支撑。加强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规划编制、场所管理、应急处置等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实战演练,提升群众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
龙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