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编号: | 龙口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 | 编号: | 55 |
| 承办单位: | 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6-06-01 |
韩文双、秦兆晓、陈浩、冯爱雪、张名贤、陈栋梁、由喜梅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废弃矿井安全整治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废弃矿井448处,其中废弃金矿井424处,废弃萤石矿井24处;废弃金矿井主要分布于下丁家镇273处(包括玲珑矿区22处),七甲镇103处,北马镇21处,东江街道8处,黄山馆镇7处,芦头镇7处,石良镇4处,诸由观镇1处;废弃萤石矿井主要分布于石良镇;经排查,我市金矿废弃矿井均封堵完好,设置了警示标志,在硐口、矿硐密集区域及进山主要路口处共安装监控设备300余套,做到了监控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
二、具体工作举措
(一)矿井分类分级监管,将全市废弃矿井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类为重点监管矿井,C类为已与地表融为一体的矿井或危险程度较低的矿井,B类为一般监管矿井,并根据每次排查情况适时调整,实现废弃矿井分类分级监管。
(二)邻近县域合作监管,我市下丁家镇、七甲镇均与招远接壤,属于废弃矿井盗采高危区域,目前我局及乡镇已与招远市及玲珑矿区建立沟通渠道,信息共享,合力监管,确保两市废弃矿井监管工作不出问题。
(三)设立废弃矿井前移办公室,为确保防范打击“洗洞”盗采金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在市联席会议下设立2个前移办公室,常驻下丁家镇和七甲镇集中办公,对重点乡镇防范打击“洗洞”盗采金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巡查监管整改责任落实,并对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参与处置。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对我市废弃矿井监管工作,督促相关镇街巡查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废弃矿井监管工作不出问题。
(二)根据分类情况逐步开展废弃矿井销号工作,目前已初步排查全市符合销号要求矿井60余处,下步将有序推进废弃矿井销号工作。
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