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编号: 龙口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 编号: 7
承办单位: 龙口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6-06-18

关于“完善县域"一老一小"医养托育融合服务体系的建议”答复

发布日期:2026- 06- 18 17: 23     

字号: 大 中 小

张珈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县域"一老一小"医养托育融合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民生保障工作特别是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完善服务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意见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结合民政部门职责,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夯实医养融合发展基础

一是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近年来,我局持续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营养老机构24家、养老床位2970张,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处、农村幸福院66处、长者食堂13处,初步构建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深化养老机构医养合作。目前全市24家养老机构已全部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签约率达100%,全部开通了就医绿色通道,能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预约就诊、急诊急救、健康管理等服务。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深化合作内容,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护理站,重点提升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失能失智照护等专业服务能力,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

三是推进居家社区医养衔接。大力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2025年以来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500张,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同步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访、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

二、强化兜底保障职能,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水平

一是健全老年人福利保障制度。自2008年起,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7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津贴制度,目前已形成梯度化保障体系:70-79周岁每人每年300元,80-89周岁每人每年400元,90-98周岁每人每年600元,99周岁及以上长寿老人每人每月600元,实现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全覆盖。全面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为低保、特困等困难老年人提供相关补贴,切实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二是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持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通过加装扶手、改造地面、配置助行器具等方式,降低老年人居家意外风险。下一步,我们将逐步扩大适老化改造覆盖范围,有计划地将低保边缘、低收入等老年群体纳入改造范围,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

三是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联动社工机构、养老服务团队、医护力量开展特殊困难老人入户帮扶。实施“暖心到家”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项目,整合医护、护理、社工、志愿者组建专项服务队伍,面向213名独居、失能、重度残疾老人常态化开展上门测血压血糖、艾灸义诊、送药上门、慢病健康指导等服务。项目开展前期全面入户走访摸排,建立老年人健康状况、生活困难双向需求清单,按需匹配个性化照护服务。

三、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一是健全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建立养老护理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2025年以来累计组织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10余场次,培训从业人员3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养老护理队伍专业能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技能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赛提技,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队伍专业素质。

二是完善养老护理员激励政策。落实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对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一定标准的岗位补贴,增强养老护理岗位吸引力。积极对接驻龙院校,支持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拓宽养老服务人才来源渠道。

三是提升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健全养老服务质量综合监管体系,定期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检查,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引导养老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建立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机制,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局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工作开展情况。关于建议中涉及的托育服务、医疗服务等内容,我们将积极配合教体、卫健等相关部门推进工作,共同构建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再次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口市民政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