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龙口市肉牛增量提质项目方案

发布日期: 2026- 09- 28 15: 57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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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我市2026年新增犊牛任务数为3500头,资金数为525万元。根据山东省肉牛增量提质行动项目方案,采取“先增后补、见犊补母”的方式,实行基础母牛存栏定主体,新增犊牛数量定资金,原则上每头产犊母牛补助资金不超过1500元,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按照1500元/头的标准补助产犊基础母牛,合计525万元。

对我市饲养基础母牛存栏大于等于20头的养殖场(户)给予补助,养殖场户需在山东省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鲁牧云)赋码,取得畜禽养殖主体代码。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期内产犊母牛均纳入补助范围,外购犊牛不计入新增犊牛范围。补助品种包括地方黄牛品种、经国家审定的肉牛培育品种和批准引进的肉牛品种,包括乳肉兼用牛品种和杂交生产的母牛。

2026年龙口市肉牛增量提质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进度如下:

1.历史母牛核查(2026年1月1日—9月30日)

全面开展2026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产犊母牛核查工作。督促辖区内养殖场(户)据实提供肉牛养殖追溯相关信息,需提供犊牛、出生日期、购买冻精记录、使用冻精记录、母牛耳标号、犊牛耳标号等相关信息,建立对应台账,完成该时段产犊母牛底数核查,夯实项目基础数据。

2.常态化规范管理实施(2026年10月1日-12月31日)

自10月1日起正式开展项目落地实施工作。重点推进基础母牛配种档案管理,落实电子耳标佩戴、养殖可追溯登记、配种档案记录、母牛饲养管理等各项工作。指导养殖场户规范完善母牛配种记录、日常饲养管理台账,实现基础母牛全流程可追溯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有序落实各项提质增效措施,保障项目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3.验收(2026年10月1日-12月31日)

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项目实施期间,同步进行验收。坚持边实施、边验收,确保项目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完成项目验收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