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口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18〕71号)文件的规定,现将本批次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8月10日—8月16日),公示的申请家庭情况如有不实,可在公示期内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35-8952313 |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家庭人数 | 配偶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子女1 | 子女2 |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 | 现住房情况(自有、借住或租住) | 家庭人均建筑面积(㎡) | 是否符合保障资格 |
1 | 柴明 | 男 | 3 | 离异 | 柴锦鹏 | 柴馨越 | 低保 | 租住 | 0 | 是 | |||
根据《龙口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18〕71号)文件的规定,现将本批次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8月10日—8月16日),公示的申请家庭情况如有不实,可在公示期内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35-8952313 |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家庭人数 | 配偶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子女1 | 子女2 |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 | 现住房情况(自有、借住或租住) | 家庭人均建筑面积(㎡) | 是否符合保障资格 |
1 | 柴明 | 男 | 3 | 离异 | 柴锦鹏 | 柴馨越 | 低保 | 租住 | 0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