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商务局召开“聚力发展为民生”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26- 09- 29 15: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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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号下午15:00龙口市商务局召开了“聚力发展为民生”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全福,市商务局安监科负责人王海峰出席本次发布会。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关于提振大宗消费、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持续激活我市汽车消费市场潜力、释放消费活力,让广大市民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和购车实惠,我市正式启动2026年乘用车购新消费券发放活动。下面,我就本次活动的具体安排、补贴标准、参与规则等核心内容作详细介绍。

第一,本次活动的开展时间。

本次乘用车购新消费券活动已于2026年9月25日上午10时正式启动。活动采用动态滚动投放模式,根据每日核销情况实时增补投放额度,全程遵循“先到先得、抢完即止”的原则,整体活动最晚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请广大消费者及时关注活动动态,合理安排购车及领券时间。

第二,本次活动的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本次汽车购新消费券补贴,面向在烟台市范围内购置新车、车辆销售发票开具地为烟台市,且在山东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分为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两类差异化补贴标准。

其中,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按照新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的4%予以补贴,单车最高补贴金额1.2万元;购置燃油乘用车,按照新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的3%予以补贴,单车最高补贴金额1万元。

这里特别说明:本次购新消费券补贴不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叠加享受,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结合自身购车情况,自主选择最优政策申报申领。

第三,介绍本次活动的唯一合作服务平台。

为保障活动规范有序、高效便民开展,本次消费券的发放、领取、现场核销、材料申报及后续补贴兑付全流程,均依托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开展,无其他线下或第三方合作平台。请广大消费者认准官方平台,通过正规渠道参与活动,谨防虚假信息和诈骗风险。

第四,解读消费券领取核心规则。

自9月25日10时活动启动以来,消费券实行“日放日结、滚动投放”机制,每日定时投放额度,当日未成功核销的消费券将自动失效,失效额度将于次日上午10时统一重新投放。

同时,活动设置明确的申领频次限制:每名消费者在整个活动周期内,最多可享受一次购车补贴;每日仅限抢领1张消费券,活动期间累计抢券次数上限为3次。建议有购车需求的市民提前下载、注册“云闪付APP”,完成实名认证,确保顺利参与抢券及核销流程。

第五,消费券使用及核销条件。

消费者成功领取消费券后,可前往全市参与本次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在结算付款环节,需满足两项核心条件方可完成券款核销:一是必须使用本人云闪付APP已绑定的银行卡,通过门店指定收银设备,以云闪付付款码支付或刷卡、插卡、挥卡方式完成付款;二是单笔实际支付金额需满2万元以上,方可自动触发消费券核销。

第六,申报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限。

消费者完成购车全款支付及车辆登记后,需在2027年1月15日之前,通过云闪付APP上传全套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将不予兑付补贴资金。所需材料共四项: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本人一类借记卡照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至2页。

需要重点强调,所有申报材料的个人信息,必须与云闪付APP实名认证信息完全一致;所有车辆票据、登记材料的开具、办理日期,需在2026年9月25日至12月31日活动周期内。同时,申报人需对所提交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一经查实存在虚报、骗补等行为,将全额追回财政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材料申报窗口期结束后,相关部门将统一开展材料集中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按批次有序完成补贴资金兑付。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联合各相关部门,全程做好活动组织统筹、政策咨询解答等各项工作,保障本次汽车消费券发放工作公平、公正、高效开展,切实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持续提振全市汽车消费市场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