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李**李**)

发布日期: 2026- 08- 17 15: 25     访问量:

字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 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09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5-8732302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李祖恺/李庶香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山东省龙口市新嘉街道新嘉疃家村

370681003201JC00604F00010001

262.61

宗地

73.18

主房

3.44/3.37/6.08/111.78

平台

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