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 08- 11 16: 46 访问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字第89号
王治发
窗体顶端
房屋所有权
370681109202JC00450F00010001
龙口市兰高镇逄鲍村
因保管不善,房产证丢失,现按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给予公告作废。
2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