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解**)

发布日期: 2026- 07- 30 15: 54     访问量:

字号:

解永明购买盖孔德坐落于龙口市龙港街道土城子村的不动产。房产证已过户解永明名下,房产证号:龙房权证开发区(海岱)字第2006-00024号  。因土地证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仍登记在 盖孔德名下,土地证号:集建(99)字第577,现解永明到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根据申请人申请,对以下内容给予公告:

£由现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权利人解永明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业务。

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35-8732302  

申请人:解永明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7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