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金*)

发布日期: 2026- 09- 14 09: 33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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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鑫因保管不善,将鲁(2020)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2194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金鑫

2026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