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高**)

发布日期: 2026- 10- 29 16: 23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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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龙房权证黄城字第36194号

高绍利

房屋所有权

370681004004GB00034F00330011

东海黄金海岸碧海苑A121号楼3-302

因保管不善,房产证丢失,现按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给予公告作废。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