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吕**)

发布日期: 2026- 07- 20 16: 56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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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鲁(2022)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32981号

吕作铸

房屋所有权/城镇住宅用地

370681004006GB00004F00060037

东海东部新区,阳光二路南,海天二路东融创·东海湾17号楼2-501

不动产权证丢失,申请公告作废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