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杜**、李**、杜**、杜**、刘**)

发布日期: 2026- 09- 21 16: 49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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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字第206号

杜金福/李淑兰/杜洪元/杜洪江/刘永芬

房屋所有权

370681110214JC00265F00010001

山东省龙口市诸由观镇苏家沟村

原证丢失,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