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王**)

发布日期: 2026- 07- 16 14: 42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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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09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5-8732302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王景涛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山东省龙口市芦头镇芦头村

370681104201

JC00174F00010001

244.8

宗地

152.62

主房

113.36/61.08

平台

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