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戚**)

发布日期: 2026- 08- 31 16: 41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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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土地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着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鲁(2021)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30507号

戚鸿峰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370681004004GB00007F00710120

东海黄金海岸龙族海景12号楼1-602

因丢失,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申请公告作废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