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土地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着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鲁(2021)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30507号 | 戚鸿峰 |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370681004004GB00007F00710120 | 东海黄金海岸龙族海景12号楼1-602 | 因丢失,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申请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8 月 31 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土地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着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鲁(2021)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30507号 | 戚鸿峰 |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370681004004GB00007F00710120 | 东海黄金海岸龙族海景12号楼1-602 | 因丢失,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申请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