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徐**)

发布日期: 2026- 10- 20 08: 46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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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土地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龙房权证龙办字第201318635号

徐庆奎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370681002020GB00068F00030039

龙口通海街丽港新村南楼4-302

因丢失,原证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2

龙国用(2014)第2654号

徐庆奎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370681002020GB00068F00030039

龙口通海街丽港新村南楼4-302

因丢失,原证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