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土地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龙房权证龙办字第201318635号 | 徐庆奎 |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370681002020GB00068F00030039 | 龙口通海街丽港新村南楼4-302 | 因丢失,原证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 |
2 | 龙国用(2014)第2654号 | 徐庆奎 |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370681002020GB00068F00030039 | 龙口通海街丽港新村南楼4-302 | 因丢失,原证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 |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