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胡**)

发布日期: 2026- 09- 03 16: 50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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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606899

胡春华

房屋所有权

370681004004GB00021F00060190

东海黄金海岸-金域蓝湾A区7号楼1-706号

依据(2025)浙0302执1076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原证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