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1606899 | 胡春华 | 房屋所有权 | 370681004004GB00021F00060190 | 东海黄金海岸-金域蓝湾A区7号楼1-706号 | 依据(2025)浙0302执1076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原证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9月3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1606899 | 胡春华 | 房屋所有权 | 370681004004GB00021F00060190 | 东海黄金海岸-金域蓝湾A区7号楼1-706号 | 依据(2025)浙0302执1076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原证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