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王**)

发布日期: 2026- 11- 03 17: 05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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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顺,身份证号:3****************5,在本村有一处房屋,房产证号:龙田黑字第312号,土地证号:龙土集建(91)字第17010312号。上述房产证和土地证因保管不善丢失,申请公告作废。王敬顺为黑山村五保户,与村委约定由村委代为处置其房屋,房款用于赡养该五保户,该房屋于2017年由村委代为处置给王元东,村委一直负责该五保户的生养死葬直至其于2017年过世,该房屋处置后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又因该五保户无继承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由村委作为遗产管理人代为处理该房屋,配合王元东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买方王元东(身份证号:3****************6)为本村村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无房屋居住,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符合过户条件,同意办理过户手续。

2026年 11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