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左**)

发布日期: 2026- 07- 24 16: 43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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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着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鲁(2019)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21211号

左云梦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70681004002GB00076F00580030

环城北路以北中韵家苑7号楼2-102

因法院协助执行需要过户,无法收回不动产证书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7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