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高**)

发布日期: 2026- 08- 13 10: 21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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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土地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着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6360142

高学绪

宅基地使用权)

370681103235JC00134F00010001

山东省龙口市北马镇古现村

土地证丢失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8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