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鲁(2020)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27170号 | 马玉玺 |
| 370681004009GB00012F00150260 | 东海东部新区东海阳光海岸-龙族·海城广场B3号楼1-1104 | 产权证书丢失,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7月20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鲁(2020)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27170号 | 马玉玺 |
| 370681004009GB00012F00150260 | 东海东部新区东海阳光海岸-龙族·海城广场B3号楼1-1104 | 产权证书丢失,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