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土地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着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龙集建(土)字第20180274号 | 王增庆/王达辉/王伟/柳贡媛 |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370681109217JC00003F00010001 | 龙口市兰高镇东太平村 | 因丢失,无法收回土地证申请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8 月 24 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土地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着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龙集建(土)字第20180274号 | 王增庆/王达辉/王伟/柳贡媛 |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370681109217JC00003F00010001 | 龙口市兰高镇东太平村 | 因丢失,无法收回土地证申请公告作废 |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