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烟台市《关于开展市县两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县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
经属地镇(街)推荐,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及专家评审确定,拟将“丁氏故宅”和“归城城址”两处地名列为龙口市地名文化遗产。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6年7月30日至8月5日,共计5个工作日。
二、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龙口市民政局提出。
受理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1228室;
联系电话:0535-8955753;
受理邮箱:lksmzjmgb@yt.shandong.cn
附件:拟认定龙口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龙口市民政局
2026年7月30日
附件
拟认定龙口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标准名称 | 罗马字母拼写 | 地名类别 | 所在镇(街)区 |
1 | 丁氏故宅 | DīngshìGùzhái | 人物纪念地 | 东莱街道 |
2 | 归城城址 | GuīchéngChéngzhǐ | 事件纪念地 | 东江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