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林**)

发布日期: 2026- 09- 09 15: 57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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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鲁(2024)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36202号

林锐豪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70681004009GB00030F00072379

东海阳光海岸东海东部新区.金沙滩一期5号楼1-1101

原证丢失,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登记机构: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