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鲁(2023)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13858号 | 曲满 | 房屋所有权 | 370681004004GB00001F01270017 | 东海黄金海岸(花园)福海阁10号楼2-1301 | 依据龙口市人民法院(2025)新3024执57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原证无法收回公告作废 |
公告单位: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2026年 8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