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孙**邹**孙**)

发布日期: 2026- 07- 20 11: 15     访问量:

字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 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09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5-8732302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孙德芝/邹淑莉/孙大光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山东省龙口市兰高镇皂孙村

370681109208JC00149F00010001

230

宗地

72.49

主房

15.07/8.02/6.09/4.74/13.45/6.42/5.98

平台

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