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气象关于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 11- 04 16: 16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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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我市旱情和森林防火压力,我局决定将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6年11月4日18时至11月5日08时,根据天气条件择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二、作业地点:北马镇人工增雨作业点。作业区域为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为10公里内的区域。

三、注意事项:

(一)作业使用设备为地面作业装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作业禁区范围(以作业点为基准,作业点前方180°内半径300m的扇形区和后方120°内半径50m的扇形区)内严禁任何人进入。

(二)在作业区域内(离作业点半径10公里左右范围),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弹残骸或故障弹,请立即向龙口市气象局或当地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如发现火箭残体降落时,请注意避让。

四、龙口市气象局联系电话:0535-8814797。地址:烟台市龙口市龙港街道逄牟路602号。

特此公告。

    

龙口市气象局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