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事项:龙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承办单位:龙口市发展改革局
  • 决策启动
  • 公众参与
  •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合法性审查
  • 集体讨论
  • 决策公布
  • 决策后评估
  • 决策启动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抓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机遇,以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我市于2024年5月正式启动《龙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旨在科学确立未来五年发展蓝图,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完善创新支撑体系、促进城乡深度融合,奋力打造县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全国先锋、北方样板、山东龙头”,为在全省率先基本建成县域现代化强市提供核心支撑。

公开征集
  • 征集公告
  • 决策草案
  • 草案解读
  • 意见反馈
论证意见

2026年1月8日,龙口市发改局组织专家对《龙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进行了评审,专家组仔细审阅了规划文本及项目专栏内容,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专家评审后,编制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对规划内容进行了修改,经复核认为规划符合龙口实际,可实施性较高。

风险评估
经综合评估,《龙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龙口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未来五年县域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行动指引。规划整体风险可控,属于低风险,建议予以批准实施。
合法性审查
一、法定权限 规划编制属于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法定权限。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字〔2019〕23号),综合规划科负责组织拟定并推动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本次《纲要》由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指派综合规划科牵头编制,程序启动符合法定权限。 二、法策草案内容 综合规划科已请示市发展和改革局,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在此次审查前已经组织完成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定程序。上述程序的履行过程符合法定程序。 三、决策草案内容 《纲要》以国家和山东省、烟台市关于“十五五”时期发展的战略部署为根本遵循,其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主要目标符合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并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烟台市委关于制定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等充分衔接。《纲要》文本框架完整,结构合理,所提出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改革举措,立足于龙口市“十四五”发展基础,聚焦未来五年关键问题,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未发现与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明显抵触的内容。规划内容总体具有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
集体讨论
2026年1月14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卢一男在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二楼大会议室主持召开本届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听取市发改局单承瑞同志关于《龙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讨论稿)》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市发改局的汇报。市发改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健全推进机制,推动政策、项目、改革协同发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对照《纲要》要求,结合本辖区、本领域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聚焦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激发创新发展动能、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促进城乡区域协调、筑牢安全发展底线等重点方向持续发力,确保《纲要》各项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全面开创龙口高质量发展与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正式文件
  • 尚未出台
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