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规范烟草制品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进一步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龙口市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龙口市雪茄烟零售点布局规定(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9月18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龙口市烟草专卖局,联系电话:0535-8517916,联系邮箱:yt-lkzmk@sd-tobacco.com.cn,联系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438号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为了便于更好地沟通,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
1.信函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港城大道438号(邮编:265700);联系电话0535-8517916,在信封标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反馈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yt-lkzmk@sd-tobacco.com.cn;
3.电话方式:可以拨打0535-8517916反馈意见建议,(公示期间工作日8:15-11:30,14:00-17:15);
4.互联网方式:点击页面下方的“我有建议”可在线提交。
龙口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8月18日
我有建议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雪茄烟在原料品质、工艺技术、吸食方式、储存养护、消费文化等方面与传统卷烟有显著区别,同时雪茄烟消费群体与卷烟消费群体不重合、渠道利益不冲突,因此,“烟茄分离”有利于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当前龙口市雪茄烟市场处在成长期,将雪茄烟与普通卷烟适用同等的零售点标准,不利于雪茄烟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满足吸烟群体对于雪茄烟产品的消费需求。为规范雪茄烟零售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与消费者权益,促进雪茄烟零售市场向规范化、专业化发展,龙口市烟草专卖局严格遵守上级文件规定,秉承“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价值观,结合我市雪茄烟消费市场实际,制定《龙口市雪茄烟零售点布局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
二、文件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通过制定《规定(草案)》,规范雪茄烟市场秩序,兼顾国家利益、消费者权益和行业长期健康发展。一是改变此前雪茄烟与普通卷烟共用布局标准的不适配状态,规范雪茄烟零售市场秩序;二是针对我市雪茄烟消费群体逐步扩大的趋势,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高端化雪茄消费需求;三是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实现专卖许可,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主要内容及重要举措
《规定(草案)》共有正文十六条,在未增设违反上位法的许可条件和设置前置条件的基础上,阐述了龙口市雪茄零售点布局的法律依据、布局管理、遵循原则、许可范围,明确规定了二十六种不予发放雪茄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涵盖主体资格、布局限制、经营资格、安全因素、经营方式、场所条件等方面。
一是茄卷分离核心管理制度。《规定(草案)》明确了雪茄烟零售点的专营属性,强调其与卷烟、电子烟等业态的界限,雪茄烟零售点单独发证,与普通烟草制品零售点互不作为实地核查的参照物。既不占用普通卷烟市场单元规划容量,又可以解决茄卷混合管控冲突问题。
二是未成年人保护原则。《规定(草案)》秉承“报效国家、回报社会”的烟草行业使命,从严格设定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距离限制、禁止自动售货及网络销售、强化线下实体监管等方面极践行控烟履约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侵害。
三是科学规划零售点布局。《规定(草案)》从烟草专卖管理的维度切入,结合龙口市雪茄消费实际,系统性推进零售点布局优化工作。一方面能够大幅提升雪茄烟市场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规范的购买渠道;另一方面也能从源头规避零售点过度布设引发的无序竞争、低价倾销等恶性经营问题,保障经营者的合理收益。
五、解读机关机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龙口市烟草专卖局
解读人:杜汶倩
联系方式:0535-8517916